淄博市规划局以“科学规划,依法管理,热情服务”为宗旨,坚持“要想有地位,必须有作为”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热情服务,圆满完成了日常规划编制与管理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重大任务。近 年来,该局以新城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组织开展了《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组织编制了张店老城区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了《淄博市住房建设规划》和张店区中小学布点规划,组织编制了淄博新城区发展规划和核心区城市设计,编制完成了张博路、张博路附线、张辛路、张桓路、张周路、柳泉路北段、胶王路淄博段、309国道淄博段等8条区间道路专项规划。城市规划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为科学指导城市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淄博市规划局先后被建设部表彰为全国建设系统“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被省文明委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被省建设厅表彰为全省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全省城市规划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建设系统“三五”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表彰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自1995年以来,连续11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政绩考核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