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深圳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综合试点启动,拉开了第三次“土改”的大幕。而深圳市成立专门的土地整备局,也被认为是进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尝试。
“目前深圳的土地利用形式转向了城市更新。”宋丁同时也指出,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尽管土地所有权归政府,但土地使用权不在政府手中,归业主所有。政府要进行旧有土地整理和加以开发利用,必须完成收回土地给予相应补偿。
由于在城市更新项目中,业主大多没有土地开发权,因而在2012年3月出台的深圳市城市更新实施细则中,深圳一改过去城市更新办法中规定的由社区自行申报改造的做法,而将城市更新纳入政府统一主导,并由政府导入大开发商进行改造升级。
这一做法也引来外界的质疑,使得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更有利于资金实力雄厚的大型国企受益。除此之外,土地整备也为政府协议出让或定向出让的形式将土地资源让给需要引入的大型企业创造了条件。
实际上,深圳成立土地整备局的目的,除了化解城市土地资源瓶颈,另一方面也涉及为深圳产业升级而腾挪空间的作用。
2011年,深圳土地整备计划执行情况中,移交用地大多以产业用地、公共配套、城市交通和市场基础设施用地为主。其中产业用地299.35公顷,占23%;公共配套、城市交通和市场基础设施用地415.57公顷,占32%;规划居住用地和商服用地145.35,仅占总用地11%。
这意味着,深圳土地整备计划中,用于产业升级或产业配套的土地占了大多数。尽管如此,深圳土地整备计划仍然面临一个资金难题。2012年300亿元的土地整备计划总投资中,累计完成投资仅为35亿元,新增的266.15亿资金能否顺利落实,还不得而知。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