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行政处(公共关系处)
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督办、接待、固定资产管理、装备、政务公开、宣传、舆情应对和形象建设等工作。
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
承担党务、机构编制、人事、外事、社保、计划生育、工青妇、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监察处
承担党风党纪政纪和廉政教育工作;查处行政违法和执法违纪案件;组织开展本系统绩效管理工作;承担委机关的监察工作并指导下属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法规处
拟订市场和质量监管立法计划;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
财务审计处
负责组织本系统部门预算、决算及财务核算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收取和上缴各项非税收入;负责本系统内部政府采购实施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和财务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对本系统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监管创新处
牵头市场和质量监管领域重大政策制定;负责大市场、大监管、大标准、大质量体系创新以及其他市场和质量监管领域理论研究工作;组织开展相关课题调研,推动简政放权、监管方式转变及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提出完善市场和质量监管体系建设草案;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