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中心机构概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介绍。
(二)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
主要包括:与中心职能和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以中心名义发布或者中心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中心相关的长期规划、工作计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中心为采购单位服务项目;为供应商服务项目;为评标专家服务项目。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深圳市政府采购工作执行情况。
(六)政府采购
主要包括: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招标信息;预中标信息;中标信息;采购招标处罚等。
(七)其他
主要包括:中心公开指南、年度信息公开报告、工作动态和通知公告。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中心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心编制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心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2级类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