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经济与环境可持续发展
1、全面提高城市绿化质量,优化绿地布局结构,提高绿地配置和养护水平,丰富城市景观效果,缓解深圳乃至区域的快速城市化带来的消极影响,实现城市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的明显改善。
2、 加强对区域和城市生态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态绿地、沿海滩涂、河流水系、各类湿地的保护和绿化建设,实现区域生态环境的共保、共建和共享,维护城市和区域的生态安全。
第八条 建设生态城市,推进深圳国际化城市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建设国际化城市和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以及建设高科技城市、现代物流枢纽城市、区域性的金融中心城市、美丽的海滨旅游城市、高品位的文化和生态城市的功能定位,本次规划重点落实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协调、市域生态绿地控制和保护、公园体系建立、绿化和绿化管理等4个方面的目标与对策,进一步推进生态城市的建设。
第九条 绿化建设指标
结合深圳自然地理环境和人均建设用地情况,到2020年我市人均公共绿地18平方米,绿地率50%,绿化覆盖率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