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淳安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 管理职责

2022/07/16219 作者:佚名
导读:第四条 县人民政府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行政管理范畴。县交通局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实施主体,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的行业管理(含路政管理,下同)工作。县公路管理机构具体承担县道和乡道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并对村道养护和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级组织具体承担辖区内村道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第五条 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水利、环保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第四条 县人民政府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行政管理范畴。县交通局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实施主体,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的行业管理(含路政管理,下同)工作。县公路管理机构具体承担县道和乡道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并对村道养护和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级组织具体承担辖区内村道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第五条 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水利、环保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配合做好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发展规划并会同财政部门审核上报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年度建议计划,制订我县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考核标准和办法,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三)指导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和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检查养护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

(四)负责组织农村公路普查工作;

(五)组织大修、中修工程及较大水毁等自然灾害修复工程的技术方案论证、审批及验收。

第七条 县公路管理机构职责:

(一)具体承担县道和乡道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二)设立村道养护管理科室,负责村道养护管理的监督、考核和指导工作;

(三)编制管养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及大修、中修工程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

(四)编制管养公路水毁等自然灾害的公路抢修工程的抢险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水毁等自然灾害,及时进行修复;对当年不能修复的项目,视其规模大小,列入下年度的大修或中修工程计划内完成。

(五)切实做好公路养护管理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队伍

管理水平和自身素质;

(六)负责组织县道和乡道养护工程市场招投标,并参与养护质量检查验收;

(七)为村道养护管理提供养护技术指导、安全作业与业务培训;

(八)做好公路路况、交通情况等有关数据的调查统计工作;

(九)维护路产路权,及时制止占用和破坏公路、红线内建筑、超限运输、污染公路等行为。

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一)乡镇政府是辖区内村道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按照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做好村道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建立村道公路养护管理机构,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分管交通的副职为副组长,2~3名专管员为成员的管理班子。健全制度,配备一定数量的村道公路养护人员和路政信息员,落实并监督、检查、指导村级组织做好村道的日常养护、绿化护管及水土保持等相关工作;

(二)负责管养村道大修和中修工程的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并组织实施;

(三)积极配合县公路管理机构做好县道和乡道的养护管理及大修、中修和水毁等自然灾害修复工程的政策处理与协调工作;

(四)积极配合县公路管理机构维护路产路权,及时制

止占用和破坏公路、红线内建筑、超限运输、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

(五)加强对养护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明确村道养护内容和目标,建立考核制度。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