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政工科是处党务、劳动工资管理等综合办事职能部门。主要任务:在处党委和主任室领导下,负责处直属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职工教育培训及劳动力调配、工资、劳动保险和计划生育等工作。一、遵照党委会议事规则,负责党委会和党委召开的重要会议的准备、记录和纪要工作;检查、督促党委重要决策和决定的执行情况,并及时提出报告和建议;负责起草和审核党委发出的文件、报告、通知通报及党委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材料。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时事政治。搞好直属单位党的思想组织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党员;及时调查了解党员、干部和工人的思想状况,制定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政研会,交流学习经验和体会。三、严格干部管理各项制度,负责办理党委下管干部的调配、任免、培训、考核、晋升和奖惩。四、负责搞好干部、工人的各类学历、业务知识更新等职教工作;办理大、中专学生分配有关手续;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职务评审、考核、聘用、定级、晋升和技术人员档案管理工作。五、负责做好离休老干部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及时通知、组织老干部参加有关会议、文体活动、体检疗养和对他们进行不定期的家访慰问等工作,并积极配合处退管会做好退休于部、职工工作。 六、及时处理上级来电来文,并分送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信息工作,负责填报年度党员、干部和职教等统计报表。七、根据上级有关文明单位、文明班组、文明机关和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主动配合搞好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抓好公路行业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好人好事,弘扬主旋律;配合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搞好职工文体活动。八、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力调配、工资、劳保福利、职工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拟定补充实施办法;办理劳动力有关手续。九、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系统的人员编制、各个生产岗位定员标准,及时向领导提供合理安排和使用劳动力的建议,办理工人的招工、补员、分配、调动、改变工种等手续。十、编制工资、奖励基金、加班工资计划、工资调整等事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经济责任制中有关内部分配方案的测算,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实施办法。十一、做好工人的技术等级等培训考核工作,建立并健全职工档案,办理职工的转正、定级、升级手续。十二、正确执行劳动保险条例,办理工人的退休、退职。十三、正确执行劳保福利规定,处理与职工有关的生、老、病、死事项;及时正确发放劳保用品,负责职工医药费的审查。十四、加强退休工人的管理工作,及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有关职工退休的方针、政策。十五、正确执行有关劳动纪律的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的婚、丧、病、产、探亲假的审批工作。十六、贯彻执行《劳动法》,正确理解《劳动法》的条款内容。在实际工作中以《劳动法》为依据,并向职工解释有关疑问。十七、做好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十八、认真贯彻学习中央及省、市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文件精神。十九、面向基层积极开展计生宣传活动,坚持一年二次环透、妇检工作。二十、认真布置上级下达的有关计生任务,及时做好与育龄女职工、未婚青年职工签订计划生育、国策教育合同。二十一、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扶贫帮村攻坚任务,为贫困村办实事,力争早日脱贫。二十二、关心退休职工生活,做好退离休管理工作。二十三、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