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在省建设厅、市政府、市住建委和其他上级部门的领导关怀下,从无到有,从小至大,不断地发展壮大。全站干部职工精诚团结,以“建设工程质量的全面提高”为己任,以“质量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武装头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严格履行政府监督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稳定和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赢得了政府的信任、社会的支持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已成为我市建筑业发展的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
根据站主要职能和工作任务,在科室设置上设立了站长室、办公室、总工室(备案科)、质量监督一科、质量监督二科、稽查科、信息管理科、检测管理科,站党支部下设工会。
在主要工作职能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站受市住建委委托,承担市本级建筑工程质量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市本级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2、实行对市本级建筑工程质量巡查和抽查;负责对市本级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检测机构的质量行为的监督,对违反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法查处。
3、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4、协助受理市本级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处理、协调工作。
5、负责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监督。
6、负责对试件检测见证取样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
7、负责对各县(市、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的业务指导。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