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抓好水科所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落实所党总支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协调各科室(公司)的有关工作,负责全所规章制度建设。
2、组织有关会议和负责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
3、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全所宣传工作。
4、负责行政日常接待、保密工作及所政务公开工作。
5、负责全所政治思想工作和党务日常工作,以及精神文明建设。
6、协助所工会的日常工作。
7、负责人事、劳动工资、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等工作。
8、负责维稳工作、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消防保卫、物业管理、计划生育、后勤服务工作。
9、负责离退休管理工作。
10、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认真贯彻国家财务政策、法规,负责编制年度财务计划、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财务报表,参与所重大经济决策;
2、负责日常会计账务处理、生产成本核算、成本考核分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资发放、财务税务审计检查,所属公司财务监督检查和指导,配合经营部做好资金的回笼等工作;
3、提出增收节支建议、制定相关制度,按期向领导提供有关经济考核资料及分析报表。
1、负责市场信息收集、分析、调研,编制所里的年度经营计划;
2、负责业务合同洽谈、签订、经营收费、合同管理、经营成本核算、外部用户意见的收集、反馈、协调;
3、负责项目委托发包、产品交付控制等工作;
4、负责组织合同评审;
5、负责编制所生产计划安排;
6、生产统计,产值分配。
1、编制全所科研技术的发展计划、制定培养学术带头人和科研技术骨干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年度科研课题的申报、实施、检查和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全所技术产品的评审和审查, 负责专业之间技术协调;
3、负责贯标工作,负责技术推广与应用,负责技术档案管理和学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