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龚秀松同志为组长,邵桂初、冯跃文、汤兹、罗懿、金安荣、刘年来同志为副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由综合法规调控处负责、价格信息中心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3名全职工作人员和2名兼职工作人员,在局机关和局政务公开网上各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
2、健全公开制度。根据《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考核、首问责任、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按照国办发〔2013〕73号、湘政办发[2013]54号文件要求,制定了《湖南省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公开内容、责任分工等方面予以了明确。
3、规范公开内容。编制了《湖南省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我局政务网上公布,并严格按照目录和要求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完善公开形式。一是通过“湖南省物价局政务公开网”、“价格在线”网和《湖南价格信息》刊物向社会公布我局及各市州、县物价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指南、价格政策等。定期向社会公布已出台的价费文件。在局机关门厅公示办事机构、程序、依据和职责分工等。二是对于需社会公众了解的重要许可、审批和管理事项,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实行一事一公开。三是在企业、社区、农村、学校、医院、景区、商场和市场设立公示牌(栏)、电子显示屏和价目表等,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对象和范围、收费的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许可证号、价格监督举报电话。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0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政策法规类(包括规范性文件)信息210条,占总体比例5.8%;其他业务类信息3390条,占总体比例94.2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由综合法规调控处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受理窗口、网站、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多种途径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3年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3件,其中5件通过邮寄信函申请,1件为当面申请,37件通过电子邮件申请。从申请内容上看,主要涉及电信资费备案,共27件,我局根据电信资费备案管理权限将我局已经形成、掌握的信息依法向申请人进行了回复和公开,对于不属于我局公开的信息,已书面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答复机关;涉及旅游门票的5件,其它还涉及三公经费、停车收费、法院收费、加油卡工本费、价格举报等方面,我局均已按照相关法律予以了回复和公开。
2013年本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实行收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4起,诉讼和申诉0起。
五、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5人,实际支出约12万元。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尽管我局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严格对照政府推行这项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由于办公条件限制我局至今没有政务大厅;二是价格宣传力度不够,价格宣传和价格维权的渠道不宽,部分价格政策、价格惠民措施等没有及时传递给广大群众,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距离。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1、进一步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度。有针对性地健全和完善价费调整、价格违法案件审理、价格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以及检查办案、信访接待、投诉举报等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加强办事大厅和价格政务公众信息网建设,以价格信息市场搬迁为契机,建设高规格的政务公开大厅;通过实行挂牌办公、挂牌上岗、设置办事机构示意图和办事公开栏、编印《政务公开指南》等比较直观的形式,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3、严格监督考核。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电话和监督信箱,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工作考核。凡工作做得好的、成绩显著的,予以表扬;工作做得差的,给予批评帮助;工作严重失职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