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相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书、文秘、后勤、档案、办会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综合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学习研究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领导的指示;认真组织调研,为局党委的工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二、财务股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要求,及时、准确、有效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送报表及其他有关数据;对专用基金的收支及提取进行管理核算;处理债权债务,内部往来及其他结算业务;指导交通企业的财务工作,监督管理企业、下设事业单位和基层交管站的财务工作,对交通各项经济指标和活动及时统计、分析、上报。
三、政工人事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或受县委、县政府委托管理)局属单位的领导干部,承办人事、编制、劳动工资、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手续,负责绩效考核、权限内的人事任免、调配和专业技术职称、技术等级呈报以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岗位技能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统战工作。
四、计划基建股
湘潭县通畅工程、通达工程、通乡工程计划的编制与申报;负责通畅工程、通达工程、通乡工程的立项、审查、审批与报批工作,对各项工程路基进行验收、出具开工报告,对施工项目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及时上报进度;搞好各项目的验收、结算、付款及迎接省、市的检查验收,做好各项资料;渡改桥、码头改造计划的申报;负责全县桥梁的调查摸底,危桥改造计划的编制与申报 ;负责搞好领导交办的有关公路建设方面的设计、施工文件及图表。
五、县质量监督站制定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有关的规章制度;组织质量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交通建设质监站做好发布工程质量动态工作;组织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处理、仲裁工程质量争端,监督检查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和执行情况;组织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监理工作经验交流;主持由本站监督竣工验收前的质量等级评定、签发《交通建设工程质量评定证书》,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六、纪检监察室
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检查全系统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及上级决定、命令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党员和干部职工的党纪政纪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受理管辖范围的党员和公务员及本局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控告、检举和查办工作;负责受理管辖范围的党员和公务员及本局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机关处理不服的申诉;负责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平时考核和相关资料与数据的提供及跟踪监督与问责等工作。
七、项目办
做好公路与水路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负责本地区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行使项目法人职责,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建设顺利实施。
八、安全生产股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研究部署安全工作,拟定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目标考核办法;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相关人员落实好相关安全管理责任;督促本单位(系统)按上级规定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和设备;参与审查本行政区域内运输企业开业安全许可条件;检查安全工作,领导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组织安全检查活动。
九、政策法规股
负责交通行业法制和政策的调查研究,负责行业立法的规划、组织、协调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工作;贯彻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指导、监督交通行业的执法监察和执法队伍建设;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工作;负责交通法规宣传和普法教育培训工作;协调交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承办交通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开展法律服务和咨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