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本年度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重点工作安排通知》和上级水利部门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建设服务型政府、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水利政府信息,方便群众获取水利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扎实推进我市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发挥水利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一)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集中推进和日常管理工作,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使得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二)规范了水利政务公开办理工作。编制了《漳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印发《漳州市水利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申请程序、保密审查等事项进行了规范,明确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和责任,防止出现公开不当导致的失密、泄密事件;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提供、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明确我局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推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更新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三)加强水利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的水利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围绕水利工作重点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我局水利信息网开设专题专栏,集中、连续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抗旱条例》、学习贯彻中央、全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从文件解读、贯彻落实、最新动态、媒体聚焦等多个角度,全方位地公开贯彻落实的各方面情况,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
(四)加大水利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按照漳州市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漳州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等有关要求,公开重大民生水利支出及其他专项资金支出;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工作,公开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
(五)加大了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力度。按市委党务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给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印发《漳州市水利局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使局政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间、程序和监督保障标准化。认真做好局机关“三公”经费预算,部门信息、公文信息、公示公告、水利政策法规等信息对外公开;水利行政执法、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相关监督检查情况、行政处罚信息,推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信息公开;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重点工作和突发事件,开辟专栏集中、连续对外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3年,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文件信息36条,电子化率达到100%。其中:综合政务类信息6条,水利水电建设类信息1条,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类信息19条,水资源管理类信息2条,农电工作类信息5条,水土保持类信息3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3条。其他在网站发布的水利信息简讯158 条。
(二)公开的主要类别。我局主动公开信息主要有以下12个类别:机构职能类、综合政务类、规划计划类、水利水电建设类、水资源管理类、农电工作类、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类、水土保持类、防汛抗旱、水利统计、人事信息及其他。
(三)公开的主要形式。一是网上公开。及时将制作和获取的政府信息,以电子稿方式在水利信息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对水利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心的重大事件,在局网站开设专题栏目公开相关信息。据统计,本年度通过局门户网站查阅政府信息累计4182人次。二是在市两馆公开。每月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公开的纸质文件按时报送市图书馆、档案馆,便于社会各界及民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主动设置依申请公开注意事项、办理流程、申请公开的格式表格、办理单位、监督方式及查询等服务等内容。发布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一年来,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公任何费用,也无其他减免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基础上,满足了社会公众对水利信息需求,创建服务型的漳州水利。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看到了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内容还不够丰富;二是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主动公开的力度不够;四是信息公开的制度还不够健全,尤其是执行力上还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