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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潢川县淮干滩区移民迁建安置方案的通知信息内容

2022/07/1674 作者:佚名
导读:潢川县淮干滩区移民迁建安置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灾后重建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实行国家补助和群众自力更生相结合,统一规划和尊重群众意愿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确保灾民迁得出,稳得住,能发展,促进滩区群众安居乐业,经济发展。 淮干滩区灾后重建实行“政府主导、乡村为主、群众自愿、部门配合”的原则,根据群众自愿,采取联建、自建、或自主

潢川县淮干滩区移民迁建安置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灾后重建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实行国家补助和群众自力更生相结合,统一规划和尊重群众意愿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确保灾民迁得出,稳得住,能发展,促进滩区群众安居乐业,经济发展。

淮干滩区灾后重建实行“政府主导、乡村为主、群众自愿、部门配合”的原则,根据群众自愿,采取联建、自建、或自主安置的方式,把现有在滩区居住的群众迁到靠岗或圩内安全地区。

二、迁建管理

(一)安置点的选址。安置点的选址上要充分考虑居住及耕作方便,乡镇政府作为责任主体采取土地置换或市场运作的方式进行,确保2008年4月20日前全部完成。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尽可能的考虑与原有的居民区一起,以提高公共设施的利用率。

(二)安置点的规划。在规划上要做到八个结合:一是在安置点选址上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二是在安置点道路建设上和乡村公路建设相结合;三是在安置点学校建设上和普及义务教育相结合;四是在安置点饮水工程建设上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相结合;五是在卫生设施及村部公益建设上和贫困村帮建工作相结合;六是在安置点供电建设上和农村电网建设相结合;七是在广播电视通讯建设上和村村通工程相结合;八是重点安置点建设任务要和当前社会支援灾后重建工作相结合。

(三)安置点的建设。

1、基础设施建设。由规划部门进行规划设计,县指挥部公开招标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建设,县指挥部根据工程进度拨付资金。为不影响群众建房,由乡镇负责务于2008年4月25日前将安置点的施工便道修通,保证建筑材料的运输。同时选出村民代表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

2、房屋建设。对到安置点集中安置的由乡村根据迁安群众家庭成员的多少于2008年4月30日前将宅基地合理分配到户,原则上1人户1间(4米×16米),2-4人户2间(8米×16米),5人以上户3间(10.5米×16米)。同时根据群众意愿引导群众采取联建或自建,不搞行政干预,不搞一刀切。

3、自主安置。对于要求自主安置或投亲靠友的,由本人写出申请,并由乡村两级签字,同时向全村张榜公布,待7—10日无异议后,由乡村与拆迁自主安置户签定协议保证永不返迁,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后按照自主安置的的资金补助方式进行补助。

4、对于不愿意搬迁的,不得强行搬迁,由本人写出申请,村委会加注证明,乡镇出具意见,存档备案,以后不再发放补助资金。

(四)奖励措施。

2008年5月20日前拆除老房的每户奖1000元,5月30日前拆除老房的每户奖500元,5月30日以后拆除老房的不再奖励。

2008年5月30日前对已拆除老房并建成新房的按宅基地间数每间奖励500元,6月10日前对已拆除老房并建成新房的按宅基地间数每间奖励300元,6月30日前拆除老房并建成新房的按宅基地间数每间奖励100元,6月30日以后不再奖励。

三、人员界定及补助标准。

灾民补助对象严格按照国家批复的人口和户数为依据进行。对于迁建对象的确定第一步将需迁安的户主及家庭成员名单进行张榜公布,如无异议后由乡村加注意见报县灾后重建指挥部。第二步是以户为单位,按人均5500元发放补助资金。

基础设施建设费由县指挥部公开招标集中用于安置区内的水、电、路等公共设施建设。

四、灾后重建补助资金管理

1、联建。村民几户联建的,由户主联名写出申请,村委会加注意见,乡镇政府根据工程的形象进度向指挥部申报,原则上新房建至四檐齐拨付补助资金的50%,新房全部竣工后拨付余下的50%。

2、自建。对于自建房屋的,由建房户写出申请,村委会加注意见,乡镇政府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向指挥部申报,原则上新房建至四檐齐拨付补助资金的50%,新房全部竣工后拨付余下的50%。

3、自主安置。由安置户填写自主安置申请,乡村在安置户所在村组进行张榜公布如无异议,签定保证书保证永不返迁,待乡村查验老房拆除后,由乡镇政府提出拨款申请报县指挥部办公室一次性拨付安置经费。

4、基础设施经费。由县指挥部按照基建程序公开进行招标,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资金按施工合同分期拨付。

对于补助资金要严格管理和使用。要实行专户专管专用。国家安排的灾民建房补助资金必须全部用于灾民建房和有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灾民建房资金的管理必须公开、透明,资金的发放和用途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灾民的补助款必须到灾民的储蓄帐户,对弄虚作假、挪用、克扣、滞留资金的,或者滩区老房没有拆除的,将停止下达计划和拨付资金,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五、职责分工

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本乡镇范围内的滩区灾后重建工作负全面责任,是滩区灾后重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滩区移民迁建的实施,协调解决有关迁安工作中的问题。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

县灾后重建办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发改委、水利、财政、建设、农业、国土资源、审计、监察、公安、交通、卫生、教育、电力等各个职能部门搞好配合,共同做好滩区灾后重建移民迁建工作。

水利部门负责灾后重建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重点做好迁移范围、安置点和安置区具休位置规划、迁建方案汇总上报,上下联系等;

发改委负责建设项目的立项、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向灾生重建移民迁建工程倾斜;

财政部门负责移民安置资金筹措、下达、使用和监督管理;

建设规划部门负责集中安置点水、电、路、宅总体规划,提供建房图纸,搞好工程质量监督。

农业、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置换调整后承包合同变更和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电力部门负责到安置区内的主要电力线路安装;

交通部门负责与安置区连接道路的设计、修建;

教育部门负责安置区内学校的规划、协调安置灾民子女就近入学;

卫生部门负责移民安置点卫生设施规划建设等;

救灾办负责保证贫困灾民在及时享受国家的各项政策救助;

民政部门负责安置点的行政区划协调、优先保证军烈属安置;

公安部门负责迁安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电信、网通及广电局负责电话及有线电视的主线通到安置点内;

审计部门负责公共设施建设资金审计和建房资金发放的监督审计;

监察部门负责对移民建房工作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

宣传部门负责移民迁建工作的宣传报导;

信访部门负责安置区群众的上访接待、问题解答工作。

六、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灾后重建工作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社会工程,涉及到滩区居民的方方面面。因此要加大宣传力度,要用标语、宣传单、录音等不同形式,广泛宣传,深入发动,使党的关怀和国家的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提高滩区居民对灾后重建工作的认识,从而达成到高标准、高质量、高速度、高水平的建设自已的美好家园。

(二)加强领导、严明纪律。灾后重建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也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灾后重建工作的领导,有关乡镇要把移民迁建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要成立移民迁建工作指挥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发改委、水利、财政、建设等单位要明确专门领导、抽调专门人员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保证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为保证迁安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成员单位要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除完成本职工作外,还要注意解决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各行各业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为迁安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推动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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