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市政府投资非经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代建管理工作。负责制订代建项目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和项目管理目标。参与或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报建报批等工作;参与或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做好工程施工变更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工程概算、预算、组织工程施工变更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工程概算、预算,组织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的招标。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协调和管理,做好项目的投资控制、质量安全、工期进度、信息档案等工作,组织工程项目中间验收、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结算,做好竣工财务结算和项目移交工作。负责编制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协助使用单位编制年度基建预算支出,负责参建单位资金拨付申请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代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和房屋征收征用拆迁工作。负责工程项目进展的跟踪报告,对代建过程中的违法法规行为报有关部门处理。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