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下达2003年行业标准项目补充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3]873号文)的要求,对DL/T 5074-1997《火力发电厂岩土工程勘测技术规程》进行修订的。
本标准与DL/T 5074-1997相比有以下主要变化:
——将适用范围扩大到1000MW级机组;
——参照国标规定,将原第3章中“建筑场地分类与建筑物安全等级”一节改为“岩土工程勘测等级”,但与国标又有一定区别;
——增加了空冷建筑、烟气脱硫建(构)筑物地段勘测的规定;
——增加了基坑工程、采空区、填土、盐渍土勘测等内容;
——将原第6章“专门岩土工程勘测”,分成“专门岩土工程勘测”和“特殊性岩土”两章;
——取消原附录B、附录C、附录D的边坡与滑坡稳定系数计算、风化岩与残积土划分标准、桩的竖向承载力标准值的内容;
——增加“根据地下水抽水试验资料计算渗透系数的方法”的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L/r.5074-1997,本标准首次发布是1988年,本次是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