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手卞达2003年行业标准项目补充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873号文)的要求,对DL/T 5045-1995《火力发电厂灰渣筑坝设计技术规定》进行修订,且更名为《火力发电厂灰渣筑坝设计规范》。 本标准1995版自颁布实施以来,在加快电力建设,提高灰渣筑坝设计技术水平和标准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电力改革的深入和技术进步,对火力发电厂灰渣筑坝的设计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对该标准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增加和修改的主要内容有: ——根据有关标准要求增加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增加第6.3节“子坝排渗设施”。 ——增加第6.4.节“灰渣水力冲填筑坝”。 ——增加第6.5.3条“灰渣坝基处理的振冲碎石桩法”。 ——增加第10章“对施工质量控制的要求”。 ——修改、完善、细化了其他个别条文内容。 ——随着有关设计标准的修订,本标准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保持与相关标准的协调。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L/T5045-1995。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