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厂址位置应根据电力规划、燃料资源、地区的自然条件、水源、灰场、交通运输和建设计划等因素全面考虑后确定。厂区用地应满足生产要求,但又必须节约.少占农田,避免房舍、人口过多地拆迁,尽可能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并根据生产、施工和生活区的需要分期征用。厂址高程应高出频率为1%的洪水位,否则,须有可靠的防洪、防涝等防排设施。
2.燃料
按照中国的能源政策,火电厂应以动力煤作为主要燃料。为避免徽料的长途运输。提倡建设紧靠煤矿的矿口电厂。需要采用铁路和海路长途运输的火电厂,应保证煤质,减少杂质,为节约能源。提倡建设热、电合供的热电厂和工业企业自备的热电联产电厂。工程选厂阶段,须取得燃料供应协议。
3.供水和水源
在有地表水可供利用的条件下,应利用河流、湖泊、水库和海水作为冷却水源,采用直流供水系统;只有在地表水不敷需要或直流供水在技术经济上不合理时。才采用循环供水系统或直流-循环混合供水系统。
在地表水不足的地区采用地表水作水源时.需采取措施保证水源不致受到污染,电厂温排水造成的热污染不致超过规定标准,生态环境不致遭到破坏。
采用地下水作为水源时,必须进行水文地质勘察,对地下水贮量作出可靠的评价,经国家矿产贮量委员会批准,并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在p=97%枯水年保证供水量的文件。
4.灰渣
处理火电厂的除灰系统,应根据灰渣数量。输送条件和运物设备的性能,综合比较决定。中国火电厂多采用水力除灰系统,外除利用管道输送外。有时结合厂址的具体条件.利用车辆或船舶运输:对粉煤灰的排除。多采用气力除灰系统或气力-水力联合除灰系统。为节约用水和煤灰综合利用,提倡了干式除灰系统。
根据长期运行的需要,电厂须设有容量足够的储灰场地,其存储量应满足电厂规划容量存放20年的需要。灰场尽量利用山沟、洼地、滩涂;可分期分块建成.避免占用农田.并考虑利用灰场造地还田的可能。灰场需采取措施防止灰尘飞扬和排水污染。
5.交通运输
中国多利用铁路作为火电厂的燃料、设备和器材的主要运输手段。沿海、沿江条件适宜的地区,多采用水运。
进厂铁路,需选定合适的接轨车站,妥善处理车站和厂址的平面联系及高程联系,接轨距离应尽量短捷。
水运的运输能力大,运费低廉,但码头和有关设施投资大,应根据厂址条件,选择河道稳定、水流平缓、水域开阔、地质良好的地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定水运码头的位置。
公路运输灵活性高,但运量小,运费高。一般在不具备铁路运输条件时,才采用公路运输。
在工程选厂阶段,须取得有关部门的承运、接轨及码头建设等协议。大型电厂的超大设备和机件的运输,亦须在选厂中研究比较,落实运输方案。
6.地质
选厂时必须搜集有关厂址的地质资料,并对地质条件作出鉴定分析,要求厂址布置在区域地质构造稳定,近代地质活动平静的地段。并对厂址的环境地质条件作出评价;厂址不允许设在滑坡、溶岩发育或地震断裂等地带。根据地质条件需要,对厂址提出地基处理措施。
中国是地震频发地区,需对地震调查和科学判断给予高度重视,在确定地震烈度时,需取得主管部门的鉴定文件。厂址不应设在9度以上的地震区。大型主力电厂不应设在9度地震区。
7.出线
根据电网结构、电厂的规划容量作出电厂的接入系统设计.按发展规划确定不同电玉的出线回路数。并和当地主管部门订立出线走廊协议。
8.环境保护
按照电厂的规划容量,在选厂时研究采取适当措施将向大气、水体排放的污染物和噪声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请主管部门审批。
9.施工条件
选厂时应同时选定施工场地和生活区。作出施工组织初步规划,本着远近期结合、近期为主的方针,在保证需要的同时,合理使用、节约用地。
10.特殊要求
厂址须满足军事设施、电台、通信、机场、人防等方面的特殊要求,并和有关部门签订协议。
厂址应避让重点保护的文化遗址。也不宜设在有重要开采价值的矿藏上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