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灾环境稳定性评估
评估区域大气、水、岩石、生物等内部及相互之间作用的稳定程度,诊断区域内的不稳定因素并将其量化甚至时空化,为灾害风险评估提供基底参数。例如,一场强烈地震发生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多山地区,可能形成一系列的次生灾害,形成灾害链;短时强降雨发生在西北干旱、半干旱山地丘陵区,极易引发山洪、泥石流灾害,而发生在平原城市地区,则更容易造成内涝。
(二)致灾因子危险性评估
评估致灾因子的强度及其发生的可能性。例如,东南沿海地区遭受台风袭击的概率远大于内陆地区,其概率可能为1年3-5次,而内陆地区可能3-5年出现1次。
(三)承灾体脆弱性评估
评估承灾体受到自然灾害风险打击时的易损程度和恢复能力。例如,地震灾害中,同一烈度区内,土木结构的房屋容易出现倒塌,而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倒塌的可能性较土木结构小很多;妇女、儿童、老人在自然灾害中更容易受到严重伤害。
(四)综合风险损失度评估
评估区域承灾体在一定危险性的灾害风险事件下损失的大小。例如,某省正常年景下,受各种自然灾害影响,可能导致5亿到8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偏重年份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能达到8亿到15亿元。
在上述内容中,致灾因子危险性评估和承灾体脆弱性评估是灾害综合风险评估的基础,而风险损失评估则是灾害风险评估的核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