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烟台市档案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档案馆工作通则》和业务上级的要求,不断加强档案馆的各项业务建设和全体干部职工的精神文明建设。自1984年以来先后多次被评为"市直机关文明单位"、"市直机关岗位责任制先进集体"、"市级文明单位"。自1988年以来在全省档案馆工作检查评比中,烟台市档案馆先后被评为"全省先进档案馆"、"全省先进二级档案馆"、"省先进一级档案馆"。1991年和1999年两次被国家档案局、人事部授予"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4年在省局业务考核工作中被评为省级优秀一级档案馆。
2007年12月,市数字化档案馆通过国家档案局组织的技术鉴定并正式开通投入使用;2008年在档案馆测评中被国家档案局评为国家二级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