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燃烧多用于处理可燃组分含量较低的废气。在热力燃烧中,要净化的废气不是作为维持燃烧所用的燃料,而是燃烧的对象。在含氧量足够时,还可作为助燃气体。热力燃烧可在540~820℃进行。
在热力燃烧中,空气中有害的可燃组分经氧化作用生成CO2和H2O。大部分物质在温度760~820℃和驻留时间0.1~0.3秒内即可变化完全,大多数碳氢化合物在温度590~650℃就很快地被氧化,但CO-CO2的氧化过程却需要较高的温度和较长的驻留时间。一般热力燃烧的反应温度为760~820℃,这就需要用辅助燃料燃烧供热,以达到这个反应温度。辅助燃料不能直接与全部要净化处理的废气混合,因为这样会使其浓度低于燃烧下限,以致不能维持燃烧。通常先用一半的废气(含有足够氧气时)使辅助燃料燃烧达到1370℃左右,再与其余废气混合达到760℃的反应温度。一般燃烧炉设计的总驻留时间为0.5秒。
热力燃烧的条件是废气与氧气在反应温度下有充分的接触时间。这就是在供氧充分的情况下,热力燃烧的三个要素,即反应温度、驻留时间、湍流混合。这“三T条件”从定性来看,是互相关联的,在一定范围内改变一个条件,其他两个条件则可降低要求。例如,提高反应温度可以缩短驻留时间,并可降低湍流混合的要求。同样,充分湍流混合也可降低对温度和时间的要求。大多数碳氢化合物每1%爆炸下限浓度所含热值,大约可使气体升温15.3℃。采用热力燃烧时,一般应将废气的可燃组分浓度控制在25%爆炸下限,以防止由于混合物比例及爆炸范围的偶然变化,可能引起的爆炸或回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