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大位移速度:最大位移速度不得小于5 m/s。
2、并发识别数量:并发识别数量不得小于80。
3、漏读率:漏读率不得大于10。
4、识别卡电池寿命:不可更换电池的识别卡的电池寿命应不小于2年。可更换电池的识别卡的电池寿命应不小于6个月。
5、识别卡电池工作时间:采用可充电电池的识别卡,每次充电应能保证识别卡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7d。
6、最大传输距离:
最大传输距离应满足下列要求:
a)识别卡与分站之间的无线传输距离不小于10 m;
b)分站至传输接口之间最大传输距离应不小于10 km;分站至传输接口之间可串人可靠的中继器(或类似产品),但所串的中继器(或类似产品)最多不超过2台。
7、最大监控容量
最大监控容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a)系统允许接人的分站数量宜在8、16、32、64、128中选取;被中继器等设备分隔成多段的系统,每段允许接人的分站数量宜在8、16、32、64、128中选取;
b)识别卡数量应不小于8 000个。
8、最大巡检周期:系统最大巡检周期应不大于30s。
9、存储时间:
存储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a)携卡人员出/入井时刻、出/入重点区域时刻、出/A限制区域时刻、进人分站识别区域时刻、出/人巷道分支时刻及方向、超员、超时、工作异常、卡号、姓名、出生年月、职务或工种、所在区队班组、主要工作地点等记录应保存3个月以上。当主机发生故障时,丢失上述信息的时间长度应不大于5min;
b)分站存储数据时间应不小于2h。
10、双机切换时间:从工作主机故障到备用主机投人正常工作时间应不大于5 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