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标准条件

2022/07/16342 作者:佚名
导读: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健康、职业禁忌症、从业年龄、学历、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进行审核。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按时办结,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5.监管责任:对持证人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报材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健康、职业禁忌症、从业年龄、学历、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进行审核。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按时办结,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5.监管责任:对持证人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证件、身体条件已不适合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等情况的,依法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