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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辨证法

2022/07/16249 作者:佚名
导读:物质的范畴是人类一切实践的主客体,物质实体是实践的必然内在,物质的规律是内在必然。 属性与规定 一:世界是无数具体事物组成的统一体;任意具体事物都是具有各种属性及内在关系的统一体;物质是具体事物共同具有的客观实在性规定。世界及其各种事物都是物质的存在形式。 物质的各种特性统一于具体事物,具体事物及其各种内在规律、矛盾都具有客观实在性,都具有着物质性。物质性必然存在于具体事物上,存在于各种规定、性能

物质的范畴是人类一切实践的主客体,物质实体是实践的必然内在,物质的规律是内在必然。

属性与规定

一:世界是无数具体事物组成的统一体;任意具体事物都是具有各种属性及内在关系的统一体;物质是具体事物共同具有的客观实在性规定。世界及其各种事物都是物质的存在形式。

物质的各种特性统一于具体事物,具体事物及其各种内在规律、矛盾都具有客观实在性,都具有着物质性。物质性必然存在于具体事物上,存在于各种规定、性能、关系上。所以说具体事物及其各种规定、性能、关系是物质的存在和表现形式。

具体事物是世界的内容和组成部分,世界包含着无数具体事物,具体事物以无限矛盾关系构成世界大集体形式。世界最终作为具体事物的统一存在形式。

按照生活中的语言习惯,人们把自己手中拿着的个别具体苹果既可以称作“苹果”,也可以称作水果、食物,物、物质。这是因为个别事物中具有着一般事物,个性规定中具有着共性规定。一切具体存在,如食物、水果、苹果统一具有物质的一般内容。一切具体苹果不仅是一般苹果的存在和表现形式,而且还是抽象程度更高的水果、食物、物、物质的存在和表现形式。

用科学严谨的语言表述我手里拿着的苹果,表述世界及其各种事物:我手里拿着的苹果是具体的水果、是具体的食物、是具体的物、是具体的物质。世界及其各种事物是物质的存在和表现形式,是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的物质。界定概念的范畴及本质即定义清晰。

个别与一般

二:物质从认识论定义是各种事物共同具有的客观实在性,从实践论定义是内在必然性。

具体事物同抽象事物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物质可以分别以个别具体事物和一般具体事物、绝对具体事物和相对具体事物定义。

1,具体事物有两种存在和表现形式:一种是个别具体事物,称它为绝对具体事物;另一种是一般具体事物我称它为相对具体事物。

任何在具体实践中具有特定本质及规律之事物都是具体事物。一切具体事物的总体之和即一般具体事物,具有相互独立的具体本质矛盾及属性。

2,一般具体事物是具体事物的一般本质及规律的统一体,相对具体事物定义是一定矛盾层次下物质的统一体。

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是实践的认识论,具体事物在各自实践中变现的不同矛盾层次下的统一必然性即相对具体事物,一切具体,相对事物最根本的矛盾及规律构成完整的物质世界。

3,每个具体事物都具有特殊性和普遍性的规定,是特殊性和普遍性组成的统一体。

每一个具体事物都具有相同于其它个别具体事物的共同点,具有共性和普遍性的规定,世界中不存在两个完全不同、没有丝毫共同之处的个别具体事物。个别具体事物或绝对具体事物是这样,一般具体事物或相对具体事物也是这样。

每个具体事物总是从属于一定的种、类、属、组,具有一定种、类、属、组成员的共性和普遍性规定。

个别具体事物是许多规定、性能、关系组成的统一体。个别具体事物或绝对具体事物具有的各种规定、性能、关系具有客观实在性的规定。如果不承认个别具体事物的各种规定、性能、关系具有客观实在性,人为地把个别具体事物具有的各种规定、性能和关系同个别具体事物机械地割裂开来,个别具体事物就不是具有生命、现实生活中的活生生的个别具体事物了。

个别具体事物或绝对具体事物、一般具体事物和相对具体事物是多种规定的综和,是多样性的统一,是处在一定外部联系和一定运动过程之中的认识对象。个别具体事物具有的各种规定、关系、性能、规律、属性就是具体事物具有的内容和组成部分。

主体与客体

各种事物是独立于认识主体、认识行为之外的认识对象或认识客体,客观实在性规定是各种事物成为认识对象或认识客体的前提条件。作为认识对象或认识客体在逻辑上必然具有客观实在性的规定,没有客观实在性规定的空洞名称不能成为认识的对象,因此每个认识对象或认识客体都具有客观实在性的规定和内容,都包含着物质。

如果用认识论的眼光看世界,世界是认识主体、认识过程和认识客体组成的统一体,是认识的总和。认识主体、认识行为或过程、认识客体或认识对象三方面是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如果说是世界仅仅是认识对象的总和,就不符合世界的客观实际,就犯了片面性的认识错误。认识的主体、认识的客体、认识行为和过程都具有客观实在性的规定,都包含着物质。没有客观实在性规定、不包含物质的认识主体、认识行为、认识对象或认识客体是不可思议的。

具体与抽象

物质是各种抽象事物共同具有的客观实在性规定和组成部分

什么是抽象事物?抽象事物是同具体事物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认识对象,是相对抽象事物和绝对抽象事物组成的、具有客观实在性规定的对立统一体。

普通名词、动词、形容词、数量词表述的认识对象都是抽象事物,都具有客观实在性的规定。

抽象事物是具体事物的思维分解体,我称个别具体事物为元体,所以称抽象事物为元分体。抽象事物或元分体具有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的认识特征。

每个抽象事物都具有自身内容的规定和存在范围的限制。根据每个抽象事物内容和存在范围的差别,我把抽象事物分为两种具体的存在和表现形式:相对抽象事物和绝对抽象事物。

什么是相对抽象事物?相对抽象事物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是抽象事物的具体存在形式之一,是分别存在于不同个体、不同种类具体事物之中的特殊性规定、规律、性能和本质,也是同一种类具体事物的每个成员具有的种或类的共性和普遍性规定。

普通名词“人”表述的认识对象就是相对抽象事物。

亚里斯多德很早就发表了实体论。亚里斯多德指出:实体有第一实体和第二实体之分;个别物体是第一实体,个别物体具有的属或种是第二实体。他说:第一实体“是其它一切东西的基础,而其他一切东西或者是被用来述说它,或者是存在于它里面”。在第二实体中,越接近第一实体它的实体性就越多。例如在描述一个人时,说他是“人”比说他是“动物”更接近于个别人,因为“人”这个种比“动物”这个属,在更大程度上指出了个别人的特征。

相对抽象事物和相对具体事物可以是同一个事物。“人”相对于“动物”来说具有更多的内容规定,更接近个别具体事物。“人”相对于“黑人”、“老人”和“女人”来说具有更少的内容规定,离个别具体事物更远、更抽象。因此可以说“人”既是相对具体事物又是相对抽象事物。

为了继承亚里斯多德实体论的认识成果,强调相对抽象事物同具体事物的一体关系,区分抽象事物或元分体的两种具体存在形式,我称相对抽象事物为元实体。

物质是相对抽象事物具有客观实在性的规定,是相对抽象事物的组成部分。

什么是绝对抽象事物?

绝对抽象事物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是抽象事物的具体存在形式之一,是每个具体事物和每个相对具体事物都具有的一般规定、规律、性能和本质,是存在于具体事物、相对具体事物或相对抽象事物之中的认识对象。

绝对抽象事物也被称为一般抽象事物。绝对抽象事物或一般抽象事物来源于具体事物和相对抽象事物,是具体事物和相多抽象事物的组成部分。为了强调绝对抽象事物同具体事物、同相对抽象事物的一体关系,为了强调绝对抽象事物同元体、元实体的一体关系,我称绝对抽象事物为元本体。

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是处在普遍联系之中的,没有任何存在范围限制的认识对象。准确地说,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首先是人类已经接触过、经验过、认识过的个别具体事物具有的一般规定、规律、性能、本质,其次它也必定是人类未知的一切个别具体事物具有的共性和普遍性。从这种意义上可以说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是世界统一的基础。

物质是绝对抽象事物具有的客观实在性规定,是绝对抽象事物的内容和组成部分。是人通过大脑的思维,从各种事物中发现和抽取出来的绝对抽象事物。

每个具体事物、每个抽象事物都具有客观实在性的规定和本质,都包含着物质。没有客观实在性的规定、不包含物质的具体事物或抽象事物是不可思议的。

概念上的统一

物质是我们打开统一世界闭锁大门的一把钥匙。物质不仅可以把各种具体事物统一起来,而且还可以把各种抽象事物统一起来。可以使我们正确说明物质和意识、存在和思维的关系,解决哲学长期存在的基本问题,使哲学关于世界是统一的理论假设得到科学地证明。

物质同价值、意识、常名、常道、真如等名称表述的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是能够完全融合、相互包含的,是名称不同身体完全相同的同一个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

世界只存在一个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人们通过对各种事物进行思维,从其中发现和抽取出来的各种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是名称不同其它完全相同的同一个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

虽然人通过对具体事物的思维分解和思维抽象形成和产生的绝对抽象事物和元本体数量和名称丰富多彩,但是不同名称表述的认识对象都是同一个绝对抽象事物、都是同一个元本体。如果两个名称不同的认识对象在内涵方面各自具有自身特点,那么从形式逻辑上说它们就不能相互包容,它们各自的外延就是有限制的,就不符合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的标准,就不是绝对抽象事物,就不是元本体。

凡是普遍存在于每一个具体事物之中的、没有存在范围限制的认识对象,不论人们称它什么名称,都是能够相互包容的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学派所发现的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是除了名称外没有任何差别的同一个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

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作为科学概念,具有外延最大和内涵最小的形式逻辑规定。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其大无外、其小无内。存在范围无限制、自身内容无规定是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的规定和限制。因此,我把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称为无,无是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的别名。无是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每个具体事物和每个相对抽象事物,每个元体和元实体都是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的外延,都是无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

根据以上的分析可以知道,各种名称不同的绝对抽象事物都具有客观实在性的规定,都包含着物质。物质是普遍存在于各种具体事物和各种抽象事物之中的绝对抽象事物。

正确的认识

为什么以往的哲学研究没有正确解决物质和意识、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确立无可争议的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

因为古今中外的哲学研究都把介于具体事物和绝对抽象事物之间的相对抽象事物作为世界统一的基础,把某种具体形式的相对抽象事物作为打开统一世界闭锁大门的钥匙,结果是既不能把世界万物统一起来,也不能打开统一世界的闭锁大门,只能站在统一世界闭锁的大门之外一筹莫展。

不能科学严格地区分具体物质和抽象物质、个别物质和一般物质,不能严格区分相对抽象事物和绝对抽象事物是以往各种哲学理论研究普遍存在的严重缺陷,是哲学史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支大军长期混战的根本原因,是哲学社会实践举步维艰,不能解决社会发展提出的现实问题,满足社会对哲学的需要,被社会边缘化的根本原因。

在两千六百多年前的古代希腊产生的米利都学派是欧洲第一个唯物主义学派,由于产生在小亚细亚的米利都城而得名。其主要代表人物是泰勒斯(公元前624——547)、阿那克西曼德(公元前610——546)、阿那克西米尼(公元前585——525)。他们用一种具体的物质来说明世界万物的本源:泰勒斯认为万物的“始基”是“水”,阿那克西曼德是必定性的物质“无限者”,阿那克西米你认为是“气”。

赫拉克利特(公元前540——480)继承了米利都学派的唯物主义传统,他认为万物的本源不是水、也不是气,而是更有变化性的“火”。他说:“火产生一切,一切都复归于火”。

在中国古代的中殷、周之际已经出现了朴素唯物主义色“五行”说,到了西周末年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周幽王的史官提出“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国语.郑语》),把五行看成是构成万物的基本元素。

朴素唯物论哲学所谓的“水、无限者、气、火、五行,是模糊不清的认识对象,是介于具体事物和绝对抽象事物之间的相对具体事物或相对抽象事物。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者不仅没有界定“水、无限者、气、火、五行”的内涵和外延,而且也没有正确认识“水、无限者、气、火、五行”的本质和特征。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用“水、无限者、气、火、五行”无法把世界万物完全统一起来。

近代唯物论哲学在发展过程中形成和产生的物质概念,比起古代朴素唯物论提出的“水、无限者、气、火、五行”概念没有实质性的进步,存有严重的问题和缺陷。

物质这一词语来源于本体、存在、实在、实体、有,是本体、存在、实在、实体、有的变形或别名。

近代唯物论哲学所谓的物质,是内涵和外延、本质和特征模糊不清的概念,是个别物质和一般物质、具体物质和抽象物质的混合体,是具体事物和抽象事物的混合体。

什么是具体物质?具体物质是具有自身内容规定,具有存在范围限制,其大有外、其小有内的相对抽象事物或元实体。例如:处在“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意识决定物质”、“物质和意识是对立的统一”哲学语言环境里的物质就是具体物质或个别物质。

具体物质不是世界统一的现实基础。

什么是抽象物质?抽象物质是没有自身内容规定,没有存在范围限制,其大无外、其小无内的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例如:处在“世界是物质的,世界上除了物质以外没有任何事物”、“物质是世界统一的基础”哲学语言环境中的物质就是一般物质或抽象物。

抽象物质或一般物质是世界统一的基础。

列宁关于物质的定义: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和反映。

物质是抽象事物还是具体事物?如果说物质是抽象事物,是具体事物具有的一般性质和规定,那它就必然具有不可被人通过感觉器官感到的认识特征。如果说物质“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器官感知的”,能够“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和反映”,具有具体事物的认识特征,那么这种物质就不是抽象事物、而是具体事物了。地球人都知道,任何个别具体事物都不具有绝对性,都不可能是世界统一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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