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独立支撑应由内管和外管组成,支撑的长度通过内管与外管伸缩调节,内管上设间距为100㎜~150㎜销孔,销孔内插入直形钢插销或回形钢插销。外套管上端加工成螺纹或焊接螺纹管,并配环形螺母或管形螺母进行支撑长度微调,可调节范围应比销孔间距≥50㎜。当支撑杆为单根管时,其上端或下端应设丝杠调节支撑长度。
3.1.2 独立支撑顶部应设支撑头,支撑头的选用应符合如下要求。
1、当采取早拆方法施工时,应优先采用早拆支撑头;
2、当采取常规方法施工时,宜选用U形支撑头或四爪支撑头。
3、当需要将支撑缝应满焊,焊药应清除干净,不得有未焊透、夹砂、咬肉、裂纹等缺陷;
5、 构配件表面宜采用镀锌处理或水性漆处理,当采用镀锌时,镀层应完整、光滑,在连接处不得有毛刺、滴瘤和多余结块等缺陷;当采用防锈漆、面漆时,涂层应均匀、牢固、无流淌。
6、 主要构、配件上的生产厂标识应清晰。
3.3.2 独立支撑应按设计图纸尺寸、材料要求、公差要求、工艺要求进行加工。
3.3.3 管材的切割加工应在专用的设备上进行。两端的切口应完整无毛刺,端面切口与轴线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0.25°。
3.3.4 。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