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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州区民政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简介

2022/07/16135 作者:佚名
导读: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会救助 1、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一是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按标施保”、“应保尽保”。继续坚持分类救助和动态管理,对残疾、重病、年老等丧失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予以重点保障,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就业,不断完善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我区1-6月,全区共筹措和发放资金1415.13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发放0.25万人,发放资金464万元,农村低保发放1.04万人,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会救助

1、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一是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按标施保”、“应保尽保”。继续坚持分类救助和动态管理,对残疾、重病、年老等丧失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予以重点保障,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就业,不断完善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我区1-6月,全区共筹措和发放资金1415.13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发放0.25万人,发放资金464万元,农村低保发放1.04万人,发放资金951.13万元。城市低保发放标准人均302元/月,农村低保发放标准人均152.52元/月。

2、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工作。对因灾、因重大疾病而造成生活困难的城乡低保户、低收入户和因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实施临时救助。1-5月份,共救助267人,共救助金额24.45万元。

3、五保供养工作。五保供养标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每人每月发放310元,通过金融机构直接把供养费打入五保户个人帐户,实行社会化发放。截至目前,现有农村五保1269人,共发农村五保供养经费238.53万元。

4、孤儿生活费发放工作。截止目前,玉州区共有散居孤儿53人,机制收养孤儿66人。对孤儿的生活保障金发放,标准:机构收养每人每1000元,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发放方法:机构收养的孤儿生活保障金由财政拨至我局帐户,由我局拨至收养机构;散居孤儿的生活保障金由我局每季度向财政局发函,拨至我局帐户,再由我局下拨各镇(街道),由各镇(街道)下拨至孤儿个人帐户。今年上半年,共下拨机构孤儿生活费39.6万元。下拨社会散居孤儿经费20.64万元。

5、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提高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救助标准,住院医疗救助不设起付线。今年共投入292.54万元,资助农村五保、孤儿、城乡低保对象共14223人参合保,共投入136.12万元。按照自治区上述文件的医疗救助标准,1-5月份,全区共救助困难群众467人,救助金额为156.42万元(其中住院416人,救助金额151.25万元,门诊51人,救助金额5.17万元)。

6、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20号)精神,我局认真按文件要求的程序做好宣传→本人申报→镇(街道)初审→残联审核→民政局审定→发放工作。经统计,今年1-6月份,我区共有困难残疾人1582人,1-6月补贴金额46.29万元;重度残疾人2602人,1-6月补贴金额46.29万元。

(二)防灾减灾救灾

1、以5.12防灾减灾日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了防灾减灾宣传活动。今年5.12防灾减灾日活动的主题是:“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围绕这一主题,印发《2017年玉州区层面全国防灾减灾日主要活动分工方案的通知》(玉区减发[2017]2号),组织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派出人员上街摆摊设点,开展宣传活动,现场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200多份,展出宣传板报18版。同时,在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各部门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召开主题班会或座谈会、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讲座、举行防灾应急演练活动等形式,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大大提高了广大市民防灾减灾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了自觉防御和有效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和事故灾害的社会氛围。

2、玉州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投资150万元、建筑面积820平方米,目前已完成了建筑主体工程,正在进入装修阶段。

(三)进一步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一是广泛开展双拥活动。春节期间各级政府组织了56个慰问团,参加慰问活动600人(次),慰问驻军11个(次),慰问军烈属等优抚对象2825人,区本级财政投入慰问经费共88.228万元,对驻辖区部队和烈军属进行走访慰问;二是继续做好漏报或未确认的部分参战人员的审核认定工作,对已符合条件的参战人员发放生活补助费。同时,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按规定足额发放优抚对象的定补,保障他们的权益,今年,我区共有重点优抚对象2825人,发放抚恤、定补金846.5万元;本级财政为153名义务兵家属、64名三属及在乡伤残军人发放优待金398.2万元。三是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按职责和政策范围,落实三包责任制做好在乡老复员军人、一次、二次入伍退伍士兵及伤残等涉军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

(四)有序开展基层民主政治、规范化建设和社会组织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和政策引导,以保障农民群众知情权、决策权、选举权、参与权、监督权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二依法组织开展村(居)民委员会集中换届选举,稳步扩大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覆盖面,强化对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监督;玉城街道西就社区作为玉林市的试点已经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三是做好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农村行业协会的登记工作,坚持重点培育、优先发展、科学规范的原则。以发展为主线,一手抓培育发展,一手抓依法监管,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提高。坚持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原则。以法开展社会组织登记,今年截至目前社会组织成立登记2个,变更登记2个。

(五)稳步推进社会事务和老龄工作

加强婚姻法宣传,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加强婚姻登记收费管理,杜绝搭车收费;目前,共办理了结婚登记2114件,离婚651件,补办结婚243件,补办离婚31件,办理合格率达100%。加强收养法宣传,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全年共办理收养登记33件。积极宣传贯彻《老年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玉林市老年人优待规定》,截至目前共为1304个老年人办理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证,积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认真贯彻玉林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80岁以上老人发放生活津贴,2017年上半年第一季度共发放高龄补贴104.49万多元,第二季度预计发放107万多元。

(六)区划地名工作

我区已完成地名普查外业和内业整理,现处于验收整改,成果转化阶段。2017年2月22日我区地名普查接受了国家监理组的监理反馈,2017年4月19日经过自治区的验收,并于2017年5月2日整改上交普查成果数据。2017年6月16号接受市监理组的验收,现正根据市验收组的意见进行整改。截止目前,玉州区 11大类共36子类,现梳理编写《地名调查目录》3851条,在一普基础上增加了3000多条。已收地名登记表3851张,完成电子表3851张(其中陆地水系类15条,陆地地形类477条,行政区域类10条,群众自治组织类107条,非行政区域类15条,居民点类1095条,交通运输设施类437条,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类274条,纪念地、旅游景点类97条,建筑物类82条,单位类1215条,界线界桩27)。地名标志登记表108张,历史地名60条。整理出需重新设置地名标志牌152块,已出方案,准备招投标。

(七)健康养老服务

1、支持社会力量开办养老机构

按照上级部署、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开办养老事业,推进医养结合。玉州区辖区现有在运营养老机构一家,即城西仁爱堂养老院。2016年以来,玉州区社会个人力量申请开办养老机构共有2家,其中一家已于今年春建成一期,目前正在办理相关验收手续,另一家正在办理相关建设手续;民营企业筹建一家,目前在征地中。

2、推进医养结合工作

玉州区内民营养老机构中城西仁爱堂养老院目前无医疗资质,为推进医养工作,6月区民政局与区卫计局协调,由区卫计局协调在仁爱堂养老院附件设立社区医疗点,为仁爱堂养老院服务,同时对外居民服务。相关工作正在协调中。

3、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

玉州区民政局5月份派出2位干部参加自治区民政厅举办的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培训会,之后按照民政部、民政厅要求开展工作,目前在营运的2家养老机构信息已上传,一些整改工作已提上议事日程、列入整改计划。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民政工作社会职能多,涉及面广,始终与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息息相关。当前,我区民政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民政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较慢,难以保障“老龄化”社会养老服务的需求;减灾救灾体系建设投入不足,民政各类资金缺口较大。二是基层民政资金监管难。基层编制少,任务重,资金量大,工作点多面广,特别是救灾救济、社会救助、重点优抚三项基本民生资金,基层监管难度大,城乡低保不规范情况还存在。三是基层民政服务机构编制、经费紧缺,运行困难。四是局机关工作人员断层现象严重。今年将有3名干部退休,又没有新人员补充,3个业务股室连1名工作人员都难以保证,严重影响各项工作的推进。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切实做好优抚安置,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城镇重点对象的安置。继续加强对涉军群体的稳控措施,确保了稳定。

(二)抓好救灾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基层灾害信息员作用,切实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做好春冬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二是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把创建减灾示范社区活动引向深入。

(三)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抓好规范化建设。发挥低收入家庭经济核对中心的作用,做好低收入家庭经济的核对工作。继续抓好救灾救济和群众的生活安排工作。严格执行上级文件标准,发放五保户供养金。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督力度,确保资金发放到位。

(四)依法组织开展村(居)民委员会集中换届选举,争取在8月底完成全区换届选举工作。

(五)继续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按上级要求完成年度的全区地名制作最终普查成果,完成各类地名设标工作,建立市、区两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完成全区地名普查成果自检自查、验收和上报工作。

(六)项目建设:一是救灾储备仓库建设任务,争取7月份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二是协助瑞东医院有限公司做好瑞东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的动工。

(七)加强自身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民政干部队伍。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全会精神;继续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力度,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并形成长效机制。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积极支持各股室人员参加各级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使他们尽快掌握现代化技能,更好地为民政工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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