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本行政区人民防空工作的相应政策文件并监督检查实施;编制本行政区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依法对乡镇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防空袭应急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拟定人防演习计划、方案,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人防专业队伍的整组整训工作;组织制定战时城镇人口疏散计划,抓好疏散地域建设;战时组织指挥人民防空疏散和掩蔽、发放空袭警报,实施灯火管制,消除空袭后果。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讯警报建设,制定人民防空通讯警报网规划,负责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移、迁移审批,督促保障人民防空通讯警报畅通;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县人防无线电实施管理。组织编制人防工程规划,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和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及人防工程拆除审批;对人防工程建设实施计划、技术、质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