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环境保护这一社会实践所获得的成果同为此所付出的代价之间的比较,经济效果的大小标志着人们认识和运用一系列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的深度和广度。
内容 环境保护的成果,指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改善程度,自然资源合理的开发,生态系统的相对平衡的保持。它既包括保护社会财富的经济价值,也包括保护自然景观的美学价值、文物古迹的历史价值和生物种群的科学价值等。保护环境的代价,是指所花费的劳动量。它既包括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一次性消耗量,也包括物化劳动的占用量。提高环境保护的经济效果就是要求以尽可能少的总费用,获得既定水平的环境质量,或是以既定数量的总费用,获得尽可能好的环境质量。因此,对执行环境标准的经济效果、环境工程设施的投资效果、自然保护措施的投资效果、环境资源开发和资源利用的经济效果进行评定,是考核环境保护经济效果的主要内容。
计算方法 环境保护经济效果的计算方法比较复杂。目前,美国、日本等国已运用费用-收益分析法进行计算。费用-收益分析法的基本理论是美国、 日本等国沿用的福利经济学派的边际效用论。这种方法用于评定环境工程设施的经济效果,就是把环境工程设施净化单位量的污染物所得收益和所需费用之比的最大值,作为实施环境工程设施的经济效果的最佳方案。苏联于1980年公布了由苏联科学院固定基金、投资和新技术的经济效益学术委员会和苏联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制定的《确定环境保护措施费用经济效益的暂行办法》,规定环境保护措施费用的经济效益由全部经济效果年数量与取得这种效果所需运行费用和折旧基金之比确定。
一般来说,环境保护的费用支出比较容易计算,收益就比较难于计算。特别是社会效果,例如居民发病率的降低、职工劳动条件和体息条件的改善、自然风景的保持等,都是不能直接用货币的量来衡量的。
展望 环境保护的经济效果的基础理论、指标体系和计算方法,目前都还很不完善。特别是作为经济效果这一技术经济指标,应能反映保护环境的成果和代价这两个方面的关系,而且都应该是具有量的规定性的具体参数。但是,目前还没有一套令人满意而又切实可行的计量方法。对于环境保护总费用的确定和分配,有人主张以环境破坏和污染造成的损失费用同预防和治理环境破坏和污染所需的投资费用两条曲线的相交点,即损益临界点来确定;有人主张以这两项费用构成的环境破坏和污染及其防治的社会总费用曲线的最低点,即费用最佳点来确定;有人认为这两种方法所确定的环境保护总费用并不一定符合国家的财政能力,与之对应的环境质量水平也不一定能达到人们对它的起码要求,主张摆脱这些实质上还是纯经济学的方法,而要根据环境保护的特点,通过反复调节,合理地确定环境保护总费用;还有人主张运用综合平衡的方法,即在社会再生产过程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个环节和国民经济的财政、信贷、物资、外汇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平衡,并进行生产与资源、生态及环境因素的综合平衡,以确定环境保护总费用。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