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按照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总体工作安排,2010年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和电监会将继续在全国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现将《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监察部
司法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