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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设计证书管理办法办法废止

2022/07/1681 作者:佚名
导读:《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第5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 周生贤 二○○六年六月五日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节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七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环境工程设计证书管理办法》等9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者修改: 一、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第5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 周生贤

二○○六年六月五日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节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七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环境工程设计证书管理办法》等9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者修改:

一、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环境工程设计证书管理办法》(1995年2月6日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5号,1999年7月12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6号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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