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自行车和步行系统,梳理城市休闲步道。在绿地内合理设置步行道,继续清理步行道上的各种占路设施,还路于民。探索改善主要交通路口、公交站行人和自行车与机动车混行状况,推进自行车专用道的改造,有计划地建设自行车停车设施,形成比较完善的步行和自行车通行系统。
加强公交场站及换乘系统的改造建设。完成五环路以内环境较差的公交站台,以及主要交通节点的公交场站的环境整治,推动排队乘车,优化公共交通站点的换乘环境。
开展新建轨道交通沿线环境建设和整治。重点做好城市铁路、城际铁路等轨道交通两侧、车站周边,以及东直门、北京南站等重要交通枢纽等地区的环境设施完善工作,加强对立交桥下、地铁出入口等空间环境的整治与管理。
加快城市干线两侧附属环境设施建设。重点整治城八区市属道路、跨区县主要交通联络线、通往国家级、市级公园及风景名胜区的道路沿线环境。结合新建道路和改造,同步配套建设公厕、绿地、停车场及道路维护、绿化养护设施,完成道路两侧、场站周边的环境景观建设。
在旅游景区、大型商场等区域增建和完善停车场;增设必要的人行过街设施,提高通行能力和舒适程度。
加快推进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区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和建设。重点推进无障碍设施的系统化。完善中心城、新城、重点镇以及经济开发区、旅游景点区主要道路含桥梁)的无障碍设施设置。提高交叉路口和出入口等处缘石坡道的设置率、人行道及人行横道路口坡化率;新建、改扩建公共建筑和公共区域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已建公共建筑服务设施和中小学建筑物的无障碍改造率达到80%以上;新建公共交通设施均实现无障碍化。已建居住区及居住建筑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率不低于60%,新建、改扩建居住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