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代码:081006S)属于工学大类,环境与安全类。
环境监察本科专业具有理、工、法、管、经多学科交叉性,强调对学生现场执法能力的培养。学生主要学习矿山与地下建筑、交通、航空航天、工厂、物业、商厦与地面建筑的灾害防治技术及工程和通风、净化与空气调节、环境监测与监控、和管理等专业知识和实践。所培养的人才应该是属于能在各级环保系统从事环境执法管理、环境污染事故处理、污染纠纷仲裁、排污费征收、污染源现场监察、生态监察的执法人才及企业、公司从事自身环境监管的高级技术人才及管理人才。
本专业要求学生系统学习环境科学与工程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以及环境监察系列专业课程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培养分析问题、研究政策法规、解决环境监察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科学研究的能力。
环境监测、环境评价、环境管理、环境规划、环境经济学、环境统计、环境生态学、环境监察、污染源监察、农村环境与生态环境监察、环境稽查、排污收费、环境工程学等。
本专业在传授环境监察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对学生进行环境监察人员的自身修养和素质教育。同时,还会安排各种实践性教学环节,让学生在实践的过程中学习、分析、理解,培养设计和开发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和创新的能力等等。
环境工程(081001)、安全工程(081002)、水质科学与技术(081003W)、灾害防治工程(081004W)、环境科学与工程(081005S)、雷电防护科学与技术(081007S)、核安全工程(081008S)、环保设备工程(081009S)。
环境监测专业的学生,在毕业后可以去有关的环保部门、工矿企业、大、中、技院校,科研机构等从事环境保护、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治理、环境教育、环境科学研究工作,环保宣传以及环保产业的管理等。
武汉工程大学和长江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