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质量综合评价必须从评价目的出发,选用一定数量的能表征各种环境要素质量的评价参数。根据国内外实际工作的资料,环境质量评价参数可以概括为三类:①评价环境污染的参数,包括大气污染参数,如二氧化硫、颗粒物、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等的测定值;水污染参数,如有毒物质、重金属、氧平衡状况等的测定值。②表征生活环境质量的评价参数,包括人口密度、绿化程度、噪声强度、恶臭强度等。③反映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演变和保护状况的评价参数,如森林面积的增减状况、土壤侵蚀和水土保持状况、土地破坏状况、矿产资源开采量和储备量、野生动物增减情况等。这些评价参数有的易于定量,有的则须根据评价目的,加以归纳和概括,选用合适的数值。
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是以环境单元中某些环境要素评价为基础的,环境要素评价又是以某些污染物的单项评价为基础的。在一个环境单元中,各种环境要素对环境质量的影响或者说是所引起的环境效应是不同的。例如在城市环境中,一个不作为饮水源的受污染河段,对居民的影响主要是感观和臭味,从人体健康来说,它的质量远没有大气质量重要。在进行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时,这两个要素不能同等看待,常用权系数表示它们的重要性。在进行各种环境要素评价时,也用权系数分别表示各种污染物所产生的环境效应。因此,在环境质量综合评价中,各级权系数的确定是一项重要的内容。对权系数的研究,目前尚在探讨它的计算方法,很少从环境效应方面研究各种环境要素对环境质量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