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全文
国务院关于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函[2003]4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上报审批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年)的请示》(粤府函〔2001〕17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编后的《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珠海是经济特区,珠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东南沿海重要的风景旅游城市。珠海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要遵循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推动科技进步和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把珠海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现代城市。
三、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全部行政区域7653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在城市规划区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主城区由中心城区(包括新老香洲、吉大、拱北、前山等片区)和南湾城区(包括南屏、湾仔、洪湾等片区)组成。中心城区以发展第三产业为主,继续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疏散部分工业;南湾城区以发展第二产业为主。
要以主城区为中心,以金湾区、斗门区为次中心,形成由“主城区——次中心——外围新城——中心镇”构成的组团型城镇空间布局,构建合理的市域城镇体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四、严格控制城市的人口和用地规模,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到2005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75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63平方公里以内;到2010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85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72平方公里以内。到2020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101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85平方公里以内。
五、加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要重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以公共交通为主、多种交通方式有机结合、各种交通枢纽相互衔接的综合交通体系。要统筹规划和建设给排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和水的重复利用率。要充分重视城市防灾工作,加强城市重点防灾设施和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建立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风暴潮和抗震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要严格按照规划提出的各类环保标准限期达标,保护好城市的水、大气和声环境,使全市各类污染源得到有效治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基本控制。要切实保障海洋、土地及空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重点加强对近海水体和市内河流等水体的保护,防止水源和海湾水体的污染。要重视自然生态保护区的建设,保护好中华白鳍豚等珍稀濒危物种,大力植树造林,实现山体普遍绿化。
七、重视城市风貌和特色保护。城市的整体布局与建设应充分体现滨海城市的风貌特色,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要加强对市域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在城市设计和建设中,要充分利用珠海市山水相间、陆岛相望的自然条件,突出以水为中心的热带滨海城市的景观特色。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珠海市城市建设、发展和管理的依据,城市规划区内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抓紧编制详细规划,深化必要的专业规划,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法规,强化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开发区在内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市级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驻珠海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服从城市规划管理,支持珠海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珠海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珠海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2003年4月17日
规划期限和范围:
规划期限:2001-2020年。其中近期为2001-2005年,中期为2006-2010年,远期为2010-2020年,2020年以后为远景。
规划范围:城市规划区即珠海市行政辖区的范围,总面积约7653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约1687.8平方公里。
在地域空间上分为市区、主城区两个层次:市区范围为珠海市行政辖区范围,全境约7653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约1687.8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5965.2平方公里。其行政建制为香洲区、金湾区和斗门区。由香洲区所辖的东部海岛岛屿面积为86.89平方公里。主城区范围由新老香洲、吉大、拱北、前山、南屏、湾仔、洪湾组成,面积约190平方公里。
城市发展的目标:
在本规划期内,把珠海建设成为综合实力雄厚,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发展的经济特区;成为有较强辐射力和吸引力,经济繁荣、交通发达、秩序优良、文明富庶的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成为以信息技术为龙头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集聚力强的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创业基地及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创汇基地;成为亚热带海滨花园城市和具有国际影响的滨海风景旅游胜地。
城市性质:
珠海是国家经济特区,珠江口西岸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亚热带海滨风景旅游胜地。
城市主要职能:
1.应当继续加强和完善的城市职能有:国家综合性经济特区;具有国际影响的、以休闲康体度假、海洋海岛生态旅游、会议会展为特色的旅游产业;高附加值、无(轻)污染的出口创汇工业。
2.需要大力促进发展的城市职能有:以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和光机电一体化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高等教育;以会议商务、大型展览、竞技体育为特色的新服务产业;区域性市场的住宅产业;区域性商贸、服务和金融中心。
3.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城市职能有:区域性交通枢纽和珠江三角洲西部临海产业基地。
全市总人口控制规模与城镇化水平:
近期为149万人,其中城市(镇)人口133万人,城镇化水平为89.2%;主城区人口75万人。
中期为175万人,其中城市(镇)人口162万人,城镇化水平为92.6%;主城区人口85万人。
远期为245万人,其中城市(镇)人口234万人,城镇化水平为95.5%。主城区人口101万人。
市区建设用地规模:
近期市区总建设用地控制在133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
中期市区总建设用地控制在155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96平方米。
远期市区总建设用地控制在21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
主城区建设用地规模:
近期主城区建设用地控制在63平方公里以内,人均用地控制在84平方米以内。
中期主城区建设用地控制在72平方公里以内,人均用地控制在85平方米以内。
远期主城区建设用地控制在85平方公里以内,人均用地控制在85平方米以内。
城市发展结构:
建立由“主城区—次中心城—外围新城—中心镇”构成的多层次、组团型的城市空间体系。
城市各组团规模与职能结构:各城市组团间形成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互动式发展格局。
主城区:包括由新老香洲、吉大、拱北、前山等组成的中心城区和由南屏、湾仔、洪湾组成的南湾城区。中心城区是城市经济、文化和行政中心,全面承担中心城市的各项职能;南湾城区承担以第二产业为主的生产职能。区内前山、南屏、湾仔等镇转为城市型行政体制。
金湾次中心城:包括红旗、小林与原西湖片区。城市副中心之一,应强化发展的地区,承担生活服务、教育、旅游等职能。
斗门次中心城:包括井岸、白蕉镇(部分)、新青工业园、白藤湖度假区等。城市副中心之一,应整合发展的地区;承担生产、生活、旅游度假等综合性职能。
唐家湾新城:包括金鼎、唐家与淇澳。承担高等教育、高新技术产业与新型服务业等职能。
横琴新城:发展过程中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规划承担大型旅游、度假、游乐等职能;同时也是与澳门合作发展的主要地区。
三灶新城:包括三灶、航空港。承担空港运输、空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教育等职能;是区域性的专业功能区之一。
港区新城:包括南水、临港工业区和珠海港高栏港区。承担以海洋运输为主的大型储运、化工等临海产业职能;是区域性的专业功能区之一。
陆域中心镇:包括平沙镇、白蕉镇、斗门镇、五山乾务镇、上横莲溪镇,为综合性发展的中心镇。
东部海域与万山群岛:包括东部海岛的桂山镇、担杆镇、万山镇。是广东省综合性海洋开发试验区,实施外向带动、科技兴海、可持续发展三大策略。重点发展海洋渔业、滨海旅游业、储运与海洋补给三类产业。海域和海岛开发应以保护海洋海岛生态资源为前提,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严格控制开发规模。
桂山岛为东部群岛的行政、经济和服务中心,同时发展加工业和运输业。桂山岛、牛头岛与中心洲连成一体后,将具备成为新一代集装箱远洋运输及仓储港口的条件。
大万山岛、小万山岛重点发展渔业和水产加工业。
外伶仃岛、东澳岛、白沥岛等岛屿重点发展旅游业。
海岛居民点应继续控制在桂山岛、大万山岛、小万山岛、东澳岛、外伶仃岛、担杆岛等6个岛屿。人口总规模控制在1.5万人左右,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2平方公里。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强制性内容:
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制定本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进行开发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如对强制性内容进行调整,必须按照《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第一部分市域控制开发的地域
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至2010年面积不应少于24700公顷,主要分布于斗门区和金湾区范围内,应实施特殊保护。严格按照已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严格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确保耕地总量。
严格保护与培育自然保护区和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区内禁止安排污染工业。
(1)全市自然保护区为:淇澳岛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内伶仃—牛头岛海域的中华白暨豚保护区;万山群岛自然保护区;内伶仃岛猕猴自然保护区;担杆岛猕猴自然保护区;黄杨山自然保护区;六乡竹篙岭保护区;尖峰山森林公园;凤凰山森林公园;板樟山森林公园。
(2)全市生态敏感区为:黄杨山自然保护区、锅盖栋与司马山山体、淇澳岛红树林保护区、鹤洲南滩涂区、鸡啼门口门。
(3)严格保护城市内河流,保护与培育规划保留的山体林地,严格限制城市建设用地占用该区域内的土地,严格控制该区域内的开采活动。
(4)近期全市控制开发区域的总面积不低于全市陆域面积的20%,中远期全市控制开发区域的总面积不低于全市陆域面积的30%。
城市水源:以磨刀门水道、黄杨河水道、虎跳门水道为城市主要水源;中部水库群、西部水库群和前山河为辅助水源。在持续咸潮时期,中部水库群和西部水库群是各水厂的应急水源,作为蓄淡调咸的重要设施。
水环境分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确定水源保护区,并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控制,水资源陆域保护区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1)河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范围:平岗、广昌、挂定角、黄杨河各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0米以内的水域,以及取水点一侧纵深100米的陆域。环境目标为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
(2)水库饮用水一级保护区范围:大镜山、梅溪、吉大、银坑、仙竹洞、南屏、蛇地坑、杨寮、龙井、乾务、王保、南山、先锋、爱国、大林、木头涌、黄绿贝、红旗村、十三湾、大万山、白沥湾、船排厂、外伶仃等水库山塘及其集雨区陆域。环境目标为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
(3)河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平岗取水点上游10000米至下游3000米,广昌取水点上游10000米至下游8000米,黄杨河取水点上游5000米至下游3000米的水域及各取水点一侧纵深2000米的陆域。环境目标为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
(4)磨刀门水道、横坑口及荷麻溪水道、螺洲溪水道、黄杨河水道,环境目标为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虎跳门水道、鸡啼门水道,环境目标为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
加强对山体林地、岛屿等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培育,严格限制在陆域山体和岛屿上开山采石。对生态环境已遭受破坏的山体及岛屿,必须进行恢复与培育。
第二部分城市建设用地
建立由“主城区—次中心城—外围新城—中心镇”构成的多层次、组团型的城市空间体系。
主城区建设用地规模
(1)近期主城区建设用地控制在63平方公里以内,人均用地控制在84平方米以内。
(2)中期主城区建设用地控制在72平方公里以内,人均用地控制在85平方米以内。
(3)远期主城区建设用地控制在85平方公里以内,人均用地控制在85平方米以内。
地面坡度在25%以上的山体为不可建设用地。
以绿色山体、自然保护区、城市公园、风景旅游区、郊野森林公园、城市组团间的绿色屏障为城市环境绿地。加强滨海、滨河带状绿地公园和城市道路两侧的立体绿化带,组成城市绿色通道;强化各类专用绿地和居住区绿化开敞空间为城市绿点。确保市民户外500米半径内就有一块5000平方米以上的绿地,选择遮荫、抗风、保持水土、护理方便、节约用水的植物栽植;形成与海滨花园城市和旅游名城目标相适应的、复合式、立体化的城市生态绿化系统和环境氛围。
严格保证与控制城市公共绿地的建设。主城区内的城市公园、街头绿地等公共绿地不得被其他功能用地侵占。
城市公园规划
(1)主城区市级或区级城市公园33个:包括海滨公园、景山公园、石溪公园、白莲洞公园、体育公园、竹仙洞公园等。
(2)唐家湾新城城市公园5个:包括大金鼎公园、留诗山公园、共乐园等。
(3)金湾次中心城与斗门次中心城按发展规模合理布局城市公园,其中金湾次中心城内的城市公园定为3个,包括白藤公园、红旗中心公园、金湾公园等;斗门次中心城内的城市公园定为4-5个,包括尖峰山公园、井岸中心公园、白蕉中心公园、新青中心公园等;三灶新城规划城市公园8个,包括黄绿背公园、草堂遗址公园、林伟民公园等。
(4)城市郊野公园6个,包括板樟山郊野公园、凤凰山郊野公园、南屏将军山郊野公园、黄杨山郊野公园、横琴脑背山郊野公园、淇澳红树林郊野公园等。
在前山与中山市交界处的西部边缘安排大型生产绿地。磨刀门水道西、珠海大道南的鹤洲北垦区约600公顷,磨刀门水道东、珠海大桥头北侧约100公顷,湾仔烧猎石山脚发展花卉基地。
第三部分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城市快速路承担城市各组团间的联系和与高速公路衔接功能,采用封闭或半封闭形式。规划快速路红线控制宽度为36-60米,分别为:珠海大道-九洲大道、香唐-港湾路、金凤路、明珠路、梅华路、翠屏路、珠港大道、金琴路。
城市主干道承担城市各组团或片区内部的主要交通联系,是组团的道路骨架,红线控制宽度为36-50米。主城区主干道有:迎宾路、石花-港三路、海滨路、水湾路、人民路、情侣中路(北段)、兴业路、吉柠路、昌盛路、情侣南路(南段)、粤海路、港昌路、造贝路、翠微-柠溪路、健民路—前山大道、南湾大道、屏北二路、洪屏大道、南洪路、横琴桥北路、横琴桥南路;唐家湾新城主干道有:金鼎北环路、金星路、金唐路、金凤北路、淇澳大桥引道、情侣北路;磨刀门水道以西地区主干道有:珠峰大道、机场北路、金岛路、湖滨路、湖心路、尖峰北路、连桥路、白蕉路、新井路、站前路、平东路、升平路、进港路、南水路、连岛路、高栏中路、原珠海大道西端。
规划公交车辆保养场6处,分别位于红山南站、上冲总站、金鼎综合车场、洪湾综合车场、三灶总站、斗门次中心城区总站。保养场承担公交车辆保修和停放功能。主城区各片区布置公交停车场,每个规模为停放100—250辆公交车。
供水系统:加强城市各组团之间管网联系,各组团内部布置环状供水管网系统。根据实际需要增设区域加压泵站。
城市排水体制为雨水污水分流制:根据自然地形、城市布局、环境要求以及现状排水状况,合理划分污水排水分区,各排水分区形成独立的污水系统,规划污水排水分区14个。
根据排水分区,规划污水处理厂14座,分别为:唐家湾新城污水处理厂,规模20万立方米/日;淇澳污水处理厂,规模2万立方米/日;香洲污水处理厂,规模13万立方米/日;吉大污水处理厂,规模4.8万立方米/日;拱北污水处理厂,规模12.8万立方米/日;前山污水处理厂,规模25万立方米/日;南湾城区污水处理厂,规模20万立方米/日;横琴污水处理厂,规模4万立方米/日;三灶污水处理厂,规模10万立方米/日;金湾污水处理厂,规模10万立方米/日;南水污水处理厂,规模10万立方米/日(同时解决平沙的污水处理);斗门次中心城在井岸与白蕉各设一座污水处理厂,规模均为7万立方米/日。斗门区各镇建设符合有关规范要求的污水处理设施。珠海港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规模为30万立方米/日。
雨水管渠布置:规划雨水管渠按照分散就近排放原则,利用区内水渠河网接纳雨水,减少暗管长度,提高管底标高,满足自排要求。金湾区由于地势低平,排水受到海潮影响,在建设中应尽可能保留现有沟渠,保留部分水面作为泄洪区,以降低城市建设用地的设计标高。
珠海电厂为珠海电网的主要电源,规划容量372万千瓦(2×66 4×60);其中三台机组容量192万千瓦(2×66 1×60)接入珠海220千伏电网,其余接入500千伏电网。当珠海电厂220千伏上网电力不能满足珠海市及澳门用电需求时,采用建设500千伏变电站向220千伏电网送电方式解决。
规划500千伏线路1条,走廊控制宽度66米;规划220千伏线路11条,走廊控制宽度40米。高压走廊控制区内严禁进行各种开发建设活动。
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现有市垃圾发电厂位于前山片区的沥溪后山,规划期末垃圾处理能力1200吨/日,占地2公顷;规划在上冲青松园建设新的垃圾填埋场,占地6.8公顷,容量890万立方米,使用年限为20年。西部地区近期仍以填埋为主,中远期可考虑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在现址扩建斗门区垃圾填埋场,占地17.4公顷,容量为250万立方米,使用年限为20年。在斗门区选址建设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厂。
文化设施
(1)市级文化中心主要布置在主城区内,包括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报业大厦、信息大厦、广播电视中心等。
(2)主城区内在吉大、香洲、新香洲、柠溪、夏湾、前山、上冲、南屏、湾仔各设1处文化活动中心。
体育运动设施
市级体育中心布置在主城区内的新香洲,占地面积42公顷(含体育公园)。
医疗保健设施
规划三级综合医院2所,为市人民医院和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规划二级医院8所,其中主城区4所,金湾次中心城、斗门次中心城、唐家湾新城、三灶新城各设1所;规划一级医院11所,分别在港区新城、横琴新城、平沙、红旗、湾仔、南屏、金鼎、白蕉镇、斗门镇、乾务镇、上横镇各设1所;规划市级专科医院4所,包括口腔医院、中医院、传染病院和精神病院。全市保健防疫网络以市妇幼保健院、疾病控制中心为核心,在南湾城区、金湾次中心城、斗门次中心城、唐家湾新城、三灶新城、港区新城各设置1所地区级妇幼保健院和疾病控制中心。市急救指挥中心设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内。
教育科研及科学普及设施
高等教育机构主要布置在大学园区内。
社会民政福利设施
(1)主城区规划设置福利院2所。
(2)按老年人口规模和有关标准安排敬老院。
(3)保留合罗山公墓、仙峰山公墓和上冲东坑青松园火葬场。
第四部分城市防灾工程
珠海城市按照基本烈度Ⅶ度区设防,建立相应的预警、防震体系。重大建设项目要避开崩塌、滑坡、断层地带。
重大建设项目要避开崩塌、滑坡、断层地带。
避难疏散场地包括成片的公园绿地、广场、运动场、学校操场和人防工事;疏散场地的服务半径为300—500米;人均疏散场地面积4平方米以上。
城市主干道和城市快速路为主要避震疏散通道,并保证两侧建筑倒塌后有7—10米的通道。
逐步建成完善的、高标准城市防洪体系,确保城市安全。香洲区按100年一遇设防,并用200年一遇水位校核;三灶新城、金湾次中心城组团、港区新城、平沙与斗门次中心城组团按100年一遇设防;斗门其他城镇按50年一遇设防;排洪渠按20—50年一遇设防;农村地区蔬菜基地按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1天排除;一般农田按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2—3天排除。
制定消防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建筑设计应严格执行国家防火规范;加强重点防护目标的管理,市区内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仓库应逐步搬迁,大型危险品储运基地集中布置在高栏岛。
珠海市为国家一类人防重点城市。应本着“人防工程和城市建设相结合、平时和战时相结合”的原则,安排好地下空间、集散方式和补给基地。配建一套地下指挥、广播通讯、物资补给、医疗救护、车库等功能内容的配套工程。
第五部分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城市近期建设的重点:加快中心城区的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健全和完善第三产业服务体系,强化经济、商贸、信息、旅游服务功能;集中力量开发建设南湾城区和唐家湾新城两个地区,整治前山片区,引导产业和人口的合理分布;加强地区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发挥城市基础设施的整体效益;加快城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有效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严格控制环境容量,保持城市特色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优良状态。
控制城市用地的发展规模,积极消化与盘整空置用地。
主城区向南推进,重点开发建设南湾城区内的工业用地及其配套生活区,通过工业区的启动,促进房地产开发向南屏、湾仔转移。
完善唐家湾新城中大学园区、高科技产业区、会展物流中心等产学研项目的生活配套设施的建设,产业园区与生活区环境标准应高于主城区的平均水平。
迎宾路是城市最重要的景观主轴,情侣路是城市最具珠海特色的旅游风光带,应通过引导市级公共设施的建设和旅游服务设施的建设而逐步形成。
加快拱北商业中心,吉大旅游商务中心,香洲商业中心等地区的用地调整、功能转换、设施配套和环境治理,形成高水准的商贸、旅游和信息服务区域。
建设一批文化、康乐康体、医疗、社区服务、市民广场等设施,改善和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重点建设新香洲市级科技交流中心、文化中心、报业中心、广播电视中心、电信中心,建设和完善斗门次中心城、拱北、湾仔、南屏、唐家、金鼎6个地区文化中心,建设南湾体育场和拱北体育场,建设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拱北医院、湾仔医院、南屏医院和唐家医院等5所医院,建设新香洲、前山片区的配套中小学。
重点建设一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1)建设江珠高速公路、珠港大道、金凤路;完善与改造主城区内的道路系统;建设昌盛大桥。
(2)建设南湾城区水厂,规模12万立方米/日,铺设南湾城区水厂至拱北和横琴的输水干管各1条;建设唐家湾新城、南湾城区污水处理厂各1座,规模均为6万立方米/日;建设斗门井岸污水处理厂,规模为7万立方米/日;建设斗门三灶污水处理厂,规模为5万立方米/日;扩建香洲污水处理厂,规模为6万立方米/日;扩建拱北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2.8万立方米/日;扩建吉大污水处理厂,规模为4.8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厂污水总规模为47.6万立方米/日。
(3)建成珠海电厂—南屏—珠海—凤凰—三乡—经斗门境内—珠海电厂的覆盖城市中部和西部地区的220千伏双环网;建成大港、拱北、金鼎、斗门220千伏变电站;全市110千伏变电站总数达到33个。
(4)市农话交换机总容量增至50万门;建成8个城市有线电视环网骨干节点,有线电视网络覆盖率达95%以上。
(5)建成上冲青松园垃圾填埋场,占地面积约6.8公顷。选址建设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