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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环保局2009年工作总结及2010年工作计划简介

2022/07/1673 作者:佚名
导读:2009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城市的目标,坚守蓝天白云、青山绿水这一条底线,完成好节能(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减排(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两大指标,贯彻落实“三严”方针(严格控制土地、严格控制人口、严格控制环境)中的任务,实施生态建设“四个百分百”行动计划(新增工业项目百分百进入园区、污水垃圾百分百达标处理、裸露山体百分百恢复绿化、节能减排百分百实

2009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城市的目标,坚守蓝天白云、青山绿水这一条底线,完成好节能(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减排(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两大指标,贯彻落实“三严”方针(严格控制土地、严格控制人口、严格控制环境)中的任务,实施生态建设“四个百分百”行动计划(新增工业项目百分百进入园区、污水垃圾百分百达标处理、裸露山体百分百恢复绿化、节能减排百分百实现目标)。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2009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加强环保管理,致力维护环境质量。

环境质量是生态城市的重要指标。为此,我局致力维护城市环境质量。通过强化管理,我市大气环境优良水平保持在100%,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达到国家标准,建有自然保护区10个,建成区绿化覆盖率高达45.03%,绿地覆盖率达到39.89%,人均绿地面积达到了12.84平方米,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有所提高,成功摘掉“重酸雨区”帽子,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较好水平。

(二)提升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环保法制建设取得突破。在市人大的领导下,我局完成了《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的草拟工作,新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市人大颁布,于今年(2009年)5月1日正式实施,新条例明确和完善了环境影响评价、机动车污染防治等有关制度。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了《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宣传工作,在各种媒体进行多方位的宣传,并组织现场咨询和答疑;全面贯彻实施《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确保条例落到实处,为加强我市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环保条例实施后,我局根据条例规定,转变职权下放形式,各功能区环保局从接受委托转变为直接获得授权,行使环境监督管理职权,使职权管理更加顺畅,推进了我市经济的发展。

推进“数字环保”建设成效明显。加强环境污染减排监测、统计、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初步建成了珠海市环境安全预警监控系统,该系统包括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机动车排气检测监控、河流水质安全预警、噪声自动监测、空气自动监测、污染源管理信息、12369环保热线等子系统,覆盖全市各重点污染源企业、区域,实现了对污染物全方位的监测监控,为环境安全监督和污染事故防范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省环保厅李清厅长在我市考察中,对我局环保信息化成果表示了充分肯定。

(三)落实责任,全力推进三项环保考核任务。

连续三年实现“百分百”完成减排目标。通过加大污染减排推动力度,建立健全减排机构,实施总量减排问责制,初步建立减排的统计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积极推动重点减排工程,拓宽减排资金筹措渠道,圆满完成污染减排年度任务,先后通过了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局的污染减排核查。据今年(2009年)省环保厅公布的2008年污染减排考核结果显示,我市在GDP增长9%的情况下,污染负荷有所下降。化学需氧量减排0.10万吨,二氧化硫减排0.21万吨,分别同比上年下降3.50%和5.40%,顺利完成国家、省下达的目标。目前,我市已连续三年“百分百”实现减排目标。

“环保目标责任考核”获全省优秀称号。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局与市有关职能部门一起,全力推进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和迎检工作,推进了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设,确定36项“迎检重点工程”、制定工程倒推进度表、启动“问责制”,市监察局、市府督办室、市迎检办和市城管委办积极发挥协调、督办作用,36项迎检重点工程已见成效。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总分名列全省前茅。因为以上考核成绩突出,我局并荣获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先进集体”和“污染减排先进集体”称号。

(四)推进试点,生态示范创建初见成效。

我市成为国家“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按照试点城市的要求,结合我市生态文明新特区的部署,我局今年(2009年)年初开展了《珠海生态市建设规划》修编工作,珠海市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了今年政府重点工作,计划明年(2010年)上半年完成报告编写。我局开展了一系列生态示范创建活动,一批“绿色社区”、“优美村镇”、“清洁生产企业”被国家和省命名和表彰,新创建了一批示范样板。

今年(2009年)我市有6所学校获广东省第六批绿色学校称号,2个社区获广东省第四批绿色社区称号,建成22个市级生态示范区。目前,我市共创建各级“绿色学校”88所,其中“国家级绿色学校”2所,“省级绿色学校”31所;各级“绿色社区”23个,其中“国家级绿色社区”1个,“省级绿色社区”7个,生态园区和基地3个;建成了环境教育基地7个。

(五)解决难点,全力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

我局以新修订的《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为契机,与相关职能部门联手开展多次执法检查,在专项执法行动中,重点对新修订的“环保条例”进行专项检查,先后开展了“两高一资”、钢铁、放射装置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强了对污染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着力解决危害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促进污染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今年1-10月,共出动5398人次,夜间巡查675人次,现场检查企业2275家。立案查处近200家,发出行政处罚告知90余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近60宗,共处罚款人民币130万元。处理了群众环境信访2640件,结案率达到98%,解决了一批环境纠纷。

(六)贯彻《纲要》精神,广泛开展环境区域合作。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5月26日,我局在淇澳岛红树林举办了“珠中江环保区域合作签约”和种植红树林活动,与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江门市环境保护局共同签订了《珠中江环境保护区域合作协议》,达成环境区域合作共识。

《协议》在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联防联治,环境设施资源及信息共建共享,应急机制联动等方面作了规定。协定加强珠中江饮用水源保护区协调管理机制,共同保护跨市河流水质,确保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管理,建立珠中江区域环境事故协调机制,加强环境应急资源的合作与共享,提高区域环境应急水平。

三市环保部门通过签署“协议”,进一步深化合作,充分发挥各地区的环境优势,加强区域环境综合群防群治、增进互补融合,形成具有特色、协调发展的整体优势。

(七)服务群众,抓好机动车污染治理。

按照全省的要求,今年(2009年)5月开始,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发放,减低机动车的排气污染。为方便广大车主申领市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我局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各区行政服务中心等地设置了19个发放点,方便车主就近申领环保分类标志,并公布了申领环保分类标志的方式和咨询服务电话。截至10月份,共发放环保分类标志28000张。同时,继续与交警部门一道,加大道路的检查力度,启用机动车自动监测系统,使机动车排气监管和治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轨道。

此外,我局还开展了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成立了油气回收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该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具体工作。根据《广东省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制定了《珠海市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报请市政府审批同意,目前,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进展顺利,各项工作有序展开,有望在2010年底之前,完成我市油气回收综合治理任务。

(八)加强环境突发事件处理,保障环境安全。

加强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我局不断完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演练,提升了实战能力。今年(2009年),我局先后启动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和有关部门一起妥善处置了高栏港油轮泄漏重油污染、苯乙烯槽罐车侧翻事故、金湾区生活污水污染养殖水体事件、有机气体挥发等近10件环境突发事件,由于处理迅速,措施得当,及时有效的控制了势态发展,保障了公众环境权益和我市的环境安全,确保了我市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环境监管秩序良好。

妥善处置医疗废物防控甲流。今年(2009年)6月初,我市发现H1N1流感病例,我局立即启动了应急三级响应二级准备和《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医疗废物管理预案》。组织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流感病例的医疗垃圾的监管和分类处置,要求医疗处置单位增加对医疗废物的收集频次,减少医疗废物贮存时间,做好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对收治甲流疑似病人的医院进行了重点检查,开展了医疗废水的监测工作;每天对医疗垃圾的处理情况上报,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通过以上措施,有效防止了H1N1流感病的传播,确保珠海市环境安全。

(九)加强放射源管理,杜绝辐射事故的发生。

随着我市西部地区工业的不断发展,放射源安全性隐患在不断上升,尤其是探伤作业的移动放射源进入我市的频率逐渐增加。为确保我市的经济发展,同时要确保我市的辐射环境安全,我局抓住移动放射源作为监管重点,对进入我市的每个移动放射源进行了积极有效的监管,做好源的确认、现场存放安全检查、施工范围的确认以及施工期安全和施工完成后的安全转移等,并对全市的核技术应用单位特别是放射源使用单位加大了检查力度。

今年(2009年)国庆、澳门回归前夕等重点时期,全年共进行了5次全市辐射安全大检查,检查企业和相关单位230家次,确保了我市节日期间环境工作。

(十)做好重大项目的服务工作,推动经济发展。

今年(2009年),为落实《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现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的战略目标,我市一批重大项目、工程急待上马,我们急项目所急,全局总动员,积极主动地对全市的重大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对重大项目在报批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积极地提供帮助和指导,为推动项目的环评审批不遗余力。一是专人跟踪督办服务,及时掌握每个重大项目的环保进展情况;二是建立“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简化环评审批(查)程序。接到有关单位按规定程序报送的资料完备、符合审批要求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在12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三是提前介入,优化服务。在项目初步选点或选线阶段提前介入,确保符合环保规划要求,加快建设进程。并建立重点项目建设联系制度,指导企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协助做好环评文件的编制工作。今年(2009年)以来,我局共完成环评审批的重点建设项目32项。

(十一)注重宣传,培育生态文化。

为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进一步提高公众环保意识,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完成今年(2009年)我市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复查迎检工作。我局制定了《2009年环境保护宣传月活动方案》,并经珠海市政府批准实施,围绕“建设生态文明,营造绿色家园”的主题,先后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其中既有市、区政府举办的纪念活动,又有环保部门举办的“珠中江环保区域合作签约和保护红树林活动”。此外,还有社会各团体举办的公益活动:如珠海特区报等媒体组织的“让市民走进生态珠海”的体验活动;珠海环科所组织的“企业回收废弃电池”的公益活动;由大学园区各院校开展的晚会、展览等纪念活动。全市各界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的热情高涨,营造了浓厚的绿色文化氛围。此外,我局与市教育局联合筹备了“珠海市中学生环保演讲比赛”,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广东省环保演讲比赛;与中大环保团体协商,建立了大学生环教长效和奖励机制,长期在我市中小学校开展各类环教活动。

通过以上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公众对环保的认知度和意识,让市民更加了解我市生态和环境保护工作,逐步形成健康、良好的环保习惯,培育了健康的绿色文化,营造了浓厚的环保氛围,为“建设生态文明,营造绿色家园”奠定思想基础。

二、存在困难

(一)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经济发展。尤其是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生活污水和垃圾的处理率偏低,影响我市建设生态市目标的实现。

(二)个别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建设推进缓慢。我市将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第三次复查。由于环保模范城指标要求大大提高,对照国家环保模范城32项指标的考核要求,我市一些指标与复查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

(三)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环保管理手段及执法力量不足,日常监管压力增加,污染事故的防范风险不断增大。

三、2010年工作计划

(一)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活动。

按照建设生态文明试点城市的目标,积极开展各项示范创建活动,力求把高栏港和高新区打造成“全国生态工业园区”。在全市范围内,新建一批全国、全省的“绿色学校”、“绿色社区”、“优美村镇”、“清洁生产企业”等,力求将创建成果惠及社区、海岛、村镇和企业。

(二)落实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以环保目标责任考核为龙头,实施总量减排问责制;完善“十一五”污染总量控制的实施方案,落实总量减排计划;完善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强化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加强推进企业的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的治理工程,督促企业推进脱硫、脱硝等工程建设,确保完成污染减排年度目标和任务。

(三)全力迎接环保模范城复查。

大力协助各责任单位推进环保模范城迎检工程的建设,和职能部门一起加强督办、协调工作;按考核要求规范地做好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的分析和汇总工作;加强环保模范城市考核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四)探索环境管理模式创新

结合珠海新一轮机构改革,创新环境保护管理新模式,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组织、公民团体共同管理的环境保护管理新模式。在环境保护管理中引入社会组织,借助专业团队、社会团体特有的优势,有效实现堵疏结合、社会化管理。探索一条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介入、共同参与环境管理的有效路径。为珠海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五)开展珠中江和珠澳环境合作。

以《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为载体,积极开展珠海、中山、江门的环境一体化合作,推动珠海与澳门的环境管理与生态治理的合作。通过对珠澳跨境区的鸭涌河治理、前山河水浮莲治理等项目的开展,与中山市共同推进对前山河的治理,推进兄弟城市的环境一体化合作。

(六)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推进环境污染事故控制和环境监测预警中心建设;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严防环境污染事故;进一步推进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抓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加大查处违法排污力度,防范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

(七)强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开展珠海市危险废物转移过程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抓好危险废物安全妥善处置。进一步规范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落实实时监控放射源使用、闲置和转移情况的技术措施,筹建珠海市辐射管理可视GPS监控系统。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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