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交字〔2020〕615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路事务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斗门区交通运输局、金湾区交通运输局,各高速公路业主单位:
为推进道路桥梁桥下空间资源的集约利用,加强桥下空间合理利用和安全管理,我局牵头制定《珠海市道路桥梁桥下空间合理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本办法有效期三年,自2020年12月4日起实施,至2023年12月3日止。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