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区文体旅游局设3个内设机构:
承担督办、信息、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工作;组织信息化网络与系统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和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党群、纪检、计划生育、青年、妇女等工作。
指导基层文化单位的业务建设,组织协调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社区文化事业建设;指导各级文保单位的文物保护和维护工作。负责全区旅游资源普查、评估、保护和开发;参与拟订全区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实施旅游业行业管理,引导投资开发旅游业,组织和指导旅游定点工作,做好全区旅游统计。负责文化市场的管理,承办文化市场审批或审核;负责图书、报纸、期刊出版及印刷、发行的管理,版权合同审核、版权登记和管理,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和出租的审批,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音像、电子出版物市场;负责本局行政复议。
组织全区性体育竞赛、活动和参加市级以上竞赛和活动,监管健身气功活动;指导各行业、社区体育组织的建设和活动的开展;承担体育总会日常工作;承办全区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工作、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全区体育市场与体育产业、体育设施建设布局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承担竞技项目布局、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和管理;会同教育部门组织指导承办学校课余体育训练,竞赛工作;负责体育师资、教练员、裁判员的培训和管理,承办裁判员、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或审核,组织协调区级体育科教工作。负责全区体育事业的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