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员如果打算在瑞士工作,必须向瑞士有关当局申请工作许可。工作许可由雇主代为申请,由联邦和州的外国人局联合审批。工作申请一般不容易得到批准,雇主必须向有关当局证明没有瑞士人适合申请的这个工作岗位。许可证分为甲、乙、丙三类。获得甲类工作许可证者,在一年中可以在瑞士居住和工作9个月以内时间,持证者所居必须在瑞士境外,不能将家属带入瑞士。打算在瑞士工作9个月以上者,必须申请乙类许可证,此类许可证一般由州当局发放,各州每年只能发放一定限额的许可证。乙类许可证的持有者,只有在领取许可证1年之后,才能更换居所和雇主。在瑞士居住10年以上者(北欧国家、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以及英国国民为5年)可以申请丙类许可证,这类许可无时间限制,持有人更换居所和工作不必经过批准。申请工作许可,应递交工作申请书一式3份,并附2张护照照片和1份简要履历。申请必须交到瑞士使馆或领事馆,还须出示与瑞士雇主签订的工作合同。使馆收到签证所需各类文件后,会尽快寄往瑞士有关部门审批。签证所需时间为8到10周。计划到瑞士居住的外国人,必须申请居住许可。居住许可证由州政府颁发,每年更换一次。如果已经得到工作许可,也就自动通过了市政机关批准建立住所的登记手续。在瑞士居住几年之后,才能获得无限期有效的户籍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