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市规划局机关内设6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各项工作的综合协调、行政许可、大型户外广告审批及机关人事、党务、财务、文电、会务、机要、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二)技术科
负责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规划的编制、修编、调整、补充并审核上报;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修编、调整、补充专项规划并审核上报;负责牵头组织局规划行政审批会议,并协调审批过程;负责协调红线图的绘制工作;负责根据城市规划下达建设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依法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实施规划管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规划科
负责规划区内建设项目施工图规划审查工作;负责规划区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各类临时建筑的审查工作,并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组织建设工程规划查验;负责建设工程的现场放线、验线管理工作;负责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负责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单。
(四)管线科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市政工程及城市管线工程规划设计的审查,核发市政管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市政工程及城市管线工程的现场放线、验线管理工作;负责对市政工程及城市管线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负责核发市政建设工程及城市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单。
(五)监察科
负责认定、查处、纠正在规划区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已批规划项目批后管理。
(六)乡规科
负责乡(镇)村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和协助乡镇编制各类规划,核发乡镇用地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