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
协助局领导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综治、信访、机要、保密、人事、接待、机构编制、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负责拟定局机关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检查落实;负责机关督查;承办有关安全生产的群众举报、来信来访、听证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规划、科技、装备工作;组织、协调或参与起草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标准和规程;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制订全市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并承办检查和考核落实情况;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参与制定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有关安全生产情况综合,及全市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有关安全生产情况综合。
综合管理全市生产经营领域伤亡事故的统计和安全生产信息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组织有关科研成果的监定和技术推广;负责安全生产宣传与新闻发布;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负责市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监督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审核办理和服务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承担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申请的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的职责;负责进驻窗口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初审、受理、交办、核准、发放办结文书和有关证照;负责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相关业务科室的协调和督办,对行政许可审批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二)安全监督管理一科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草拟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监督检查上述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和方针政策情况、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相关人员安全资格持证上岗情况,按分级负责原则,监督检查上述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组织指导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负责申报非煤矿山企业(含地质勘探)及其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料初审。监督检查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按分级负责原则,组织指导上述行业建设项目的安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组织指导相关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标准化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上述行业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三)安全监督管理二科
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化工(含石油化工,下同)、医药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草拟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监督检查上述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和方针政策情况、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相关人员安全资格持证上岗情况,按分级负责原则,监督检查上述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负责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负责申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材料初审,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组织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准入管理和备案工作,负责申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材料初审。监督检查化工、医药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按分级负责原则,组织指导上述行业建设项目的安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组织危险化学品登记和安全标准化工作。组织、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协调质监、环保、卫生等部门承担的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监管工作。指导上述行业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公路、水运、铁路、民航、建筑、消防、农业、水利、电力、军工、民爆、特种设备、旅游、教育、邮政、电信、体育、林业、气象等有专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有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规范文件的制定、修订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有色、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和方针政策情况、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和相关人员安全资格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由其他有关部门承担的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组织指导公路、水运、铁路、民航、水利、电力、军工、民爆、旅游、电信等风险性较大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有关工作;监督检查有色、冶金、机械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与或组织指导相关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导上述行业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四)安全监管三科(职业卫生监督科)
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草拟煤矿安全监管规范性文件;负责申报煤矿安全许可证资料初审;监督和指导煤矿、中介机构搞好煤矿安全评估、评价及检测、检验;负责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煤矿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组织、参与煤矿安全事故调查;组织、指导和协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煤矿“三同时”的审查验收工作。
负责煤炭行业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草拟煤炭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煤炭生产许可、经营许可初审和年检初审;负责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初审、煤(岩)与瓦斯突出鉴定初审;参与组织、指导煤矿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相关采掘负责人、注册安全主任的安全资格认可、培训考核工作;负责监督上述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负责煤矿年度采掘方案审查、煤矿矿井延伸工程审查及煤矿技术改造工程的审查。
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负责草拟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范性文件。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和方针政策情况、职业安全健康资格持证上岗情况。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按分级负责原则,核发相关工矿商贸生产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组织指导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建设项目职卫生“三同时”工作,指导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监督职业安全健康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广工作。负责全市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资格认证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监督管理工作。
(五)安全教育培训科
编制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培训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指导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主要经营管理者、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注册安全主任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干部队伍培训。组织对安全生产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鉴定、引进、开发、利用和推广工作。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