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感官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目 |
要求 |
色度/度≤ |
5,并不得呈现其他异色 |
混浊度/NTU≤ |
1 |
臭和味 |
不得有异臭异味 |
肉眼可见物 |
不得检出 |
理化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目 |
要求 |
PH值≤ |
5.0-7.0 |
电导率(25±1℃)(uS/cm)≤ |
10 |
高锰酸钾消耗量(O2)/(mg/L)≤ |
1.0 |
氯化物(Cl-)≤ |
6.0 |
亚硝酸盐(以NO2计)≤ |
0.002 |
四氯化碳(mg/L)≤ |
0.001 |
铅(以Pb计)(mg/L)≤ |
0.01 |
砷(以As计)/(mg/L)≤ |
0.01 |
铜(以Cu计)/(mg/L)≤ |
1.0 |
氰化物(以CN-计)/(mg/L)≤ |
0.002 |
挥发酚(以苯酚计)/(mg/L)≤ |
0.002 |
三氯甲烷)/(mg/L)≤ |
0.02 |
游离氯(Cl-)/(mg/L)≤ |
0.005 |
仅限于蒸馏水 |
微生物指标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目 |
要求 |
菌落总数/(cfu/mL)≤ |
20 |
大肠菌群/(MPN/100mL)≤ |
3 |
霉菌和酵母/(cfu/mL)≤ |
不得检出 |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菌) |
不得检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