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州应急管理局与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和林草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和州林草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州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接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授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州政府应对重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具体组织重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早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州林草局、州地震局、州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州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3)必要时,水利局可以提请应急管理局,以州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将城市涉水事务的具体管理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供水、节水、污水处理方面的管理体制,州政府各相关部门根据所承担的职责负责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