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开展节能与保证运转相结合。贯彻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在确保公共机构日常运转、不降低工作人员现有办公条件和出行便捷度的前提下,厉行节约,减少浪费,降低无效用能。
2.坚持管理节能与技术节能相结合。管理与技术改造并举,积极推行低成本、无成本节能措施,以较少的资金投入,实现能源资源利用的最优化。
3.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科学论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以点带面,集中力量抓好重点部门和关键领域的节能。
4.坚持公共财政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在加大公共财政节能专项资金投入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市场化方式筹集节能改造资金,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节能改造。
5.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明确规定公共机构节能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也要确立节奖超罚的激励措施,增强公共机构节能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6.坚持清洁能源替代原则。发挥导向作用,鼓励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支持清洁、低碳能源开发利用,推进能源替代,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促进能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1.宏观管理目标
到2015年,形成较完善的节能组织管理体制和综合协调体系;形成较规范系统的节能政策法规、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科技支撑体系;建立起覆盖全省的能耗统计网络报送体系和地区性信息化管理平台;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意识显著增强,能源资源浪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能源资源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节能技术广泛使用,政府节能采购、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形成一批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
2.节能量化指标
以2010年能源消耗为基数,到2015年,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人均用水控制在《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修订本)》(甘政发〔2011〕64号)标准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