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地)水利(水务、水电)局(处):
根据水利部关于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厅在认真总结张掖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甘肃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甘肃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二OO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甘肃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2003年10月,水利部在张掖召开了全国水资源工作暨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经验交流会议,系统总结和交流了张掖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经验,对全国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做出了具体部署。会后,省委、省政府要求在继续抓好张掖市试点工作的同时,在全省选择8—10个县区,扩大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进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为了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