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是生态现状评价、影响预测的基础和依据,调查的内容和指标应能反映评价工作范围内的生态背景特征和现存的主要生态问题。在有敏感生态保护目标(包括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或其他特殊保护要求对象时,应做专题调查。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应在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开展现场工作,生态现状调查的范围应不小于评价工作的范围。
一级评价应给出采样地样方实测、遥感等方法测定的生物量、物种多样性等数据,给出主要生物物种名录、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物种等调查资料;
二级评价的生物量和物种多样性调查可依据已有资料推断,或实测一定数量的、具有代表性的样方予以验证;
三级评价可充分借鉴已有资料进行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