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迫切需要。生活垃圾焚烧行业的“邻避效应”较为突出。少数垃圾焚烧厂建设年代较早,设备相对陈旧,未能稳定达标排放,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生态环境部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整治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垃圾焚烧厂是重要的市政工程,也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是治污单位,也是排污单位。垃圾焚烧厂在拥有先进技术设备的同时,也必须有高水平的环境管理“保驾护航”,以推动垃圾焚烧厂高效清洁运行,与周边群众和谐相处。这是制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的基本考虑,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强化常态化执法监管的重要举措。自动监测具有连续在线运行的优势,是监督排污单位排放行为的“前沿哨兵”,有益扫除环境监管盲区和死角,已普遍应用于日常环境监管,但对排污单位超标排放行为的结果认定,主要还是以人工监测为主。《管理规定》创新性的提出自动监测数据可作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污染物排放超标等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罚的依据,是深入落实生态环境领域“互联网 监管”的重要举措;填补了自动监测数据直接用于行政处罚的空白,并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全面应用,实现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实时监管,让行业监管愈加透明,是一次历史性的突破。通过自动监控手段,实现线上千里监控、线下执法联动,有效提升环境执法效能,有力震慑违法排污行为,促进垃圾焚烧厂自觉守法,也为今后自动监测数据用于其他重点行业的环境管理,打好扎实的实践基础。
三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国各地垃圾焚烧厂采用的焚烧工艺不尽相同,操作技术和运行管理水平也参差不齐。《管理规定》充分考虑了全国垃圾焚烧厂实际运行规律及现状,通过科学认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对垃圾焚烧厂污染物排放行为的环境监管。一方面,通过自动监测手段,实现全天候环境监管,依法打击超标排污、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倒逼行业优胜劣汰,淘汰个别工艺水平落后、管理水平低下、不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垃圾焚烧厂;更重要的是,促进垃圾焚烧厂练好“内功”,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健全环境治理体系,促使其从“要我守法”到“我要守法”的转变,切实树立行业良好社会形象,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