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739号)的要求,对电力行业标准《电力工程地质钻探技术规定》(DL/T)5096-1999)进行修订的。
本次修订在《电力工程地质钻探技术规定》(DL/T)5096-1999)和《电力工程水文地质钻探技术规定》(DL/T)5171-2002)的基础上增加电力工程岩土施工钻探,把电力工程钻探有机地结合,改名称为《电力工程钻探技术规程》。
本标准与DL/T)5096-1999和DL/T)5171-2002的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一些应用的新技术、新方法;
——将两个标准合并成一个,统一了技术要求;
——增加了电力工程岩土施工钻探工作内容。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主编单位:东北电力设计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西北电力设计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剑波、张大明、张美南、华操、卢玉杰。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
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