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标准大致分为规划设计、施工安装、运行维修、电力专用设备 4部分内容。根据电力标准内容和强制性程度的不同,分为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其标准的形式也有所不同,例如,规范、规程、规定、规则、导则、方法、技术条件等。国际性的标准一般为参考性标准。
中国电力标准的制订以行业为主体,但国家已制定出方针,开始从过去的“单位负责编制、部门审批标准”方式,走向由专家和有关各部门选派人员组成全国性专业标准化委员会进行组织编制和审查标准的方式。在电力标准化方面,通常由电力主管部门成立十几个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从事部门的专业统一标准化工作。电力建设、电能生产的具体工作是否能达到电力标准,一般由本部门试验研究单位检测鉴定。若交接验收中有争执,由上一级试验研究单位检测鉴定。电力主管部门还成立了十几个部级专业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和检测站,如锅炉、汽机、变压器、高压开关、避雷器等检测站,从事本部门的质量抽查、检测和鉴定工作,并参加全国性质量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