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电力生产项目发
承包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国能综安全〔2016〕621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中国电建、中国能建集团公司,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了规范电力企业生产项目发承包安全管理工作,我局组织编制了《电力生产项目发承包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将该稿函送你们,请各单位于2016年10月27日前将修改意见及联系方式反馈至我局电力安全监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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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电力生产项目发承包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电力生产项目发承包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6年10月11日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