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的可靠性是电力系统运行情况的一种属性,而电力系统的可靠性水平则通过一系列可靠性指标来评价,人们也把这些作为电网稳定的判定依据。另外在电力系统规划过程中,尤其是增设电厂、扩建电网规划过程中,可以通过使用可靠性指标体系评估出的电力系统运行情况,作为指导依据。
就我国现有的电力监管体系,电力系统的可靠性是以供电企业的社会承诺的形式对外公布的,并且受政府的一些文件规定的制约。为了实现这个可靠性指标,电力企业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对电力系统进行更新改造,以最大限度上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然而各个地区、各种用户对可靠性要求的水平不一样,可靠性承诺可能不满足各个地区的实际需求,回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在完全市场化的情况下,各种电力企业将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而用户消费单位电能也将考虑减少费用和获取最优的服务。政府部门也将不会强制电力企业在加强可靠性方面进行投资,这种情况下,如何保证供电可靠性就需要一个合理的、完善的市场机制或者说是电价定价机制。
我认为可以把电力系统的可靠性认为是一种资源或者说产品,一种区别于传统资源的特殊资源。通过市场来调节可靠性资源的供需关系,以实现社会价值最大化。电力系统的可靠性资源供需关系还会对社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如果供大于需,则是电力投资的浪费;如果供小于需,则可能对其他电力需求行业会造成较大影响;只有供需平衡才是最有型态。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