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的有功与无功出力必须时刻与负荷保持平衡。以保证合格的电能质量,对随时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处理,以不致扩大事故并迅速恢复正常供电;对发电、输电等各项电气设备的运行参数需要连续进行监侧,以保证安全经济运行。因此对电力系统必须施行不间断的控制。控制以人员为主导,并辅以自动化控制装置。
在控制的组织方面.对设备众多、覆盖面广、容量很大的电力系统,采取在最高一级控制中心(总调度所)统一指挥之下的按电压等级分层,再按地域分区的控制形式,电力系统运行控制包括正常情况运行下的运行控制及其自动化和事故情况下的运行控制及其自动化 。